上海浦东伸钢机械启东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上海浦东伸钢机械启东有限公司高性能环保石油化工储罐设备的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我局已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idong.gov.cn)将环评文本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反对意见或听证请求。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相关规定,我局审查意见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鹰路。项目建筑面积8500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占总投资的0.49%。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等及相应配套生产设施。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石油化工储罐设备装配式内浮顶30台、双向子午线网壳80台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019-320660-35-03-547584。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和隔油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启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本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和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焊接烟尘配建匹配的集气罩+移动式焊烟净化机组处理设施,抛丸粉尘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滤芯除尘+2#排气筒处理设施,喷漆废气和晾干废气共同配建匹配的收集装置+干式蜂窝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1#排气筒处理设施,VOCs、颗粒物和漆雾排放须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排放要求。所有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本项目不得设置喷砂、电镀、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本项目油漆仅限于使用高固份低挥发性环保型油漆。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边角料、焊渣、废焊丝、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标准执行。废乳化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包装桶、漆渣、喷枪清洗废液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6.按照《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区域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完成相关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