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万组通信智能钠电及锂电PACK生产项目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3-28 16:51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年产35万组通信智能钠电及锂电PACK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经济开发区华石中路800号

建设单位:南通隆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经济开发区华石中路800号。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通信智能钠电及锂电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25611平方米,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通信智能钠电及锂电池模组35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402-320681-89-01-728285。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本项目无废水产生和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焊接烟尘配建匹配的烟雾净化器,废气排放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焊渣、废包装材料、收尘固废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不合格产品拆解产生的废料、废包装罐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