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公告】托伦斯半导体设备启东有限公司年产20万套半导体配套设备气体管路项目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1-18 16:23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年产20万套半导体配套设备气体管路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新洪路1000号

建设单位:托伦斯半导体设备启东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苏州淀杉湖城市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张大庆(2014035310352013310101000176)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经济开发区新洪路1000号,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半导体配套设备气体管路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36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4%。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气体管路19万套和AC-BOX(交流配电箱)1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307-320681-89-02-507897。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清洗废水和纯水制备废水进入厂区原有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焊接烟尘配建匹配的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废气排放须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不得设置喷漆、电镀、酸洗、磷化等表面处理工序。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边角料、废屑、废焊丝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乳化液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规划区域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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