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唐启东南阳镇渔光互补项目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南阳镇元祥村和红星村
建设单位: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机构:安徽禾美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高祥(20210503534000000015)
项目概况:
一、项目拟建于启东市南阳镇元祥村、红星村(东海镇渔业养殖场循环水沟),租用沟河田埂面积约700亩,总投资额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9万),新建一座装机容量50MWp光伏发电站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35kV升压站及集电线等),不含并入110kv启兴变电站及其送出线路。项目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为58731.9万kWh,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已对本项目登记备案(项目代码:2205-320681-89-01-986709)。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选址、选线内容须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2030)》、《启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启政办规[2022]2号)等相关规划要求。
2.施工作业场地应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有效控制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粉尘污染,确保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场界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运营过程中无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3.运营管理区域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4.选用低频、低噪的逆变器、变压器、高压配电柜等主要生产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1类排放限值。
5.固体废物须妥善分类收集、分质处置,禁止乱投、乱倒,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6.对照《报告表》生态补偿清单,落实运行期水域、陆域及过渡带生态环境补救措施,运营满后,应完成恢复所在地生态功能系统,并确保恢复后的生态功能与所在区域的生态功能区划相一致。
7.项目35kV升压站及其110KV变电站和输送线路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