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启东市交通运输局——345国道启东段工程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10-08 15:21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345国道启东段工程

建设地点:起自328国道(临海高等级公路)交叉处,西接345国道老路至海门界

建设单位:启东市交通运输局

编制机构:苏州常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王勇清(08353243507320609)

项目概况:一、项目起自328国道(临海高等级公路)交叉处,西接345国道老路至海门界,路线全长45.476km,其中新建里程32.170km,利用老路拓宽13.306km,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一般路段设计速度100m/h,跨沪陕高速段设计速度80m/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选址选线应尽量避让各类生态敏感区,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管理要求,符合《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江苏省省道公路网规划(2011~2020)》、《启东市公路网规划(2007~2020)》、《启东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2012-2030)》、《江苏省国家级态保护红线规划》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功能定位、生态环境与土地规划等相关要求。

2.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须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间的相互影响,优化线位走向,合理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减缓减小项目对沿线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确保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

3.加强施工期间水污染源监督管理,施工营地、桥梁施工预制场须设置相应的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项目周边农田灌溉,混凝土拌站及沙石料冲洗水循环使用,沟河疏浚泥浆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严禁在启东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清水通道维护区设置废水排口。

4.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降低噪声源强度,严格控制夜间(22:00-06:00)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认真落实施工期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施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和水土保持措施,采取相应的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优化取土方案,减少取土、占地等对地表植被破坏,防止水土流失,尽量减少项目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