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新型高性能锂钠基二次电源中试测试生产线技改项目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4-03-14 16:18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新型高性能锂/钠基二次电源中试测试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启东市牡丹江西路2288号

建设单位: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王荣胜(2013035340350000003511340376)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启东市牡丹江西路2288号,企业租赁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锂/钠基二次电源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11801平方米,总投资100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锂/钠基二次电源0.2Gwh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303-320681-89-02-445419。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生产废水配建匹配的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废水符合《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启东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3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箔材、废正负极板、废隔膜、废铝壳、不合格品、收集尘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执行。废化学品包装物、清洗废液、回收废液的收集、贮存须参照《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危废处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或相应行业技术规范核定排放总量要求,排污许可证申领期间应完善排污总量指标核准。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