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公示】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地和环保综合利用二期项目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3-04-04 16:46 累计次数: 字体:[ ]

项目名称:天地和环保综合利用二期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海路2号

建设单位:南通天地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机构:南通弘润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编制人员:赵洁丽(2014035320350000003508320410)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拟建于启东高新区聚海路公司现有厂房内,现有一期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JSNT0681OOD018-2)与排污许可证申领(9132068132130411XT001C),二期项目环评文件于2022年4月已取得批复(启行审环〔2022〕56号),因危废处置种类、处理能力、处理工艺及污染物治理措施调整变动,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的通知》(苏环办 [2015]256号)相关内容,属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重新报批。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生产所需设备及生产工艺须符合国家最新有关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

2、雨水、污水收集处理须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确保现有项目废水处理能力满足本项目新增废水污染源强的前提下,本项目生产废水可依托现有一期工程项目废水处理系统,否则须同步扩建或改建。

3.严格控制危废处置车间、贮存库区有机废气、粉尘及恶臭气体的产生与无组织排放,优化废气治理方案,确保现有废气设施处理能力匹配新增大气污染物源强,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

4.合理总平布局及车间布局,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高噪声源须远离厂界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同时采取有效的隔声、吸声、减震等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理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乱投、乱倒或非法转移。

6.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清洁生产审计,提高危废处置利用控制水平,减少处置生产过程中产污环节和污染物产生量,开展企业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联系地址:启东市行政审批局投资管理科

联系电话:833449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