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启东市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05-21 10: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相关单位:

现将《启东市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启东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1日

启东市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实施方案(试行)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地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最大程度满足办事群众和企业便利化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的通知》(苏政办发〔2020〕87号)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通协调办发〔2021〕8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一业一证”改革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次办”为导向,深化政务服务“供给侧”流程再造,打通企业群众“需求侧”堵点痛点,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切实降低企业准营成本,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二、实施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一业一证”全覆盖。首批选取与企业群众需求关联度高、办理频次多、市场准营许可环节多的10个行业业态进行试点(事项清单见附件1),待条件成熟后再往更多行业和审批层级领域延伸,分批分步在全市实施行业综合许可制度改革。

三、改革任务

“一业一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和集中审批程序,进一步统筹协调、整合环节、再造流程、共享材料,线上线下融通,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门办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标核准、一网联动、一证准营、一体联动”。

(一)“一门办理”。围绕行业综合许可,打破部门壁垒 ,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实行跨层级、跨部门联动,构建纵向贯通、横向相联的一体化审批许可服务格局。对尚未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相关责任部门和审批事项,按照“便民高效、应进必进、应授必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审批事项向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做到入驻到位、授权到位、人员到位、保障到位,真正实现“一门办理”。

(二)“一次告知”。公布“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形成涉及许可全覆盖、标准更明晰的“一张清单”,并组织关联办理部门梳理适用范围、涉及事项、实施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审批时限等要素,编制行业综合许可工作规范,绘制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办理流程图,实现“一次告知”。

(三)“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基于集成后的行业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将同一行业市场准入许可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实现“一表申请”,从源头上消除市场主体多头填报、重复填报。通过应用智慧填表系统,从政府内部共享信息和市场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中自动抓取有关信息要素,预填入申请表,再由申请人进行审核、补充和确认,大幅减轻申请人填表和政府部门审查负担。

(四)“一窗受理”。优化实体窗口布局,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一业一证”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件。按行业做好指引,实行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推行在线申请、在线受理、证照免费寄送、不见面审批。

(五)“一标核准”。制定行业综合许可标准化审批程序,实现一个行业一套统一的审批标准,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压减审批承诺时限,行业综合许可的办理时限原则上按照整合前各单项许可的最短时限确定。建立联合踏勘机制,对需要现场核查事项,由牵头部门统筹组织,部门联动,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查。

(六)“一网联办”。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启东旗舰店开通“一业一证”专栏,实现外网申报;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业一证”办件系统为依托,实现“一业一证”网上受理。根据“一业一证”事项清单及办事流程,打破部门壁垒,整合升级各类业务系统和办事服务平台,实现申请、告知、提交、分发、流转、反馈、发证为一体的线上“一业一证”办理综合平台,推进“一业一证”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江苏政务”移动端为枢纽,整合各部门移动端服务资源,推动“一业一证”事项在移动端办理,促进“不见面”审批。

(七)“一证准营”。统一“行业综合许可证”样式,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实现行业经营许可信息一码覆盖,编码规则为“苏启+行业代码+年份+000000+号”。行业综合许可证上标明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经营场所等标准信息,同时包含行业类别、许可项目、二维码等特有信息,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看集成的许可信息情况。行业综合许可证由“启东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统一制发,加盖“启东市行业综合许可专用章”印章。企业领取综合许可证时,可依据企业意愿一并发放法定许可证,方便市场主体跨区域开展经营活动。

(八)一体联动。健全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完善审批监管联动平台,实现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和执法信息双向推送、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在避免执法扰民的同时提升监管实效。强化信用监管,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强化基于信用评价的市场约束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首批事项,实现线下办理。从与办事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办事频率最高、跑腿次数最多的行业入手,首批选择饭店、超市、药店、眼镜店、宾馆、电影院、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网吧、健身馆(含游泳馆)、烘培店(面包房)等10个行业实施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编制每个试点行业的综合许可工作规范,开通线下办理专窗,制发全市第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2021年5月底前)

(二)搭建办理平台,实现线上办理。制定信息化建设规范,统一接口、数据采集、运行管理等标准。推动“一业一证”平台建设,并做好各相关业务审批平台对接工作,开辟网上办理专窗,试运行网上业务办理,制发首张全程网办的行业综合许可证。(2021年7月底前)

(三)扩大事项范围,实现多元办理。总结试点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动态调整“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以点带面,逐步扩大综合许可的行业范围,将“一业一证”改革推广到其他行业。(2021年12月底前)

五、规范流程

按照申请人自愿申报的原则,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构建“线上申报后台直审、线下申报一窗受理,受审分离、分类审批、一窗出证”的工作模式。申请人办理业务时只需向“一个窗口”或一个平台提交“一套材料”,各有关部门强化配合、限时审批,“一业一证”专窗统一出证。

(一)提交申请

1.线上申请。申请人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启东旗舰店“一业一证”端口选择申请办理行业和事项,按照系统提示提交上传相关信息材料后,自动进入后台核验和审批程序。

2.窗口申报。申请人通过“一业一证”综合窗口一次性提交一套申请材料,提交后分类流转至后台审批。

(二)后台审批

申请人提交的信息、材料分发到各相关审批部门,进入审批程序。对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按承诺时限予以核准;对提交上传相关信息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过系统反馈给申请人或当场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统一出证

由负责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的部门告知办理“一业一证”的市场主体,统一颁发和送达相关证书,并公布查询渠道。行业综合许可证所载明的单项行政许可发生变更、延续、失效、撤回、撤销、注销的,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及时对该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加载的相应行政许可信息进行变更或删除,并同步报送相关许可部门,及时为持证人免费换发新证。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业一证”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改革推进落实的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牵头部门及相关审批职能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改革合力。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席制度。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协调解决推进改革中产生的问题,各部门确定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进行专项对接,对职责范围内的“一业一证”任务做好配合工作,切实担负起推进落实、强化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改革推进中产生的问题、难点进行梳理和商议解决。各行政审批部门对本部门作出的具体行许可行为和许可结果负责,负责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行为和监管结果负责。

(三)精心筹备组织,抓好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制定发布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使申请人了解最新的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统筹组织和开展系统培训,使窗口工作人员和审批办理人员熟练掌握改革后的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建立动态调整和问题处理机制,及时总结评估“一业一证”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实施情况,推动改革顺利落地。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宣传引导,让企业知晓“一业一证”改革可办事项、咨询方式、办理地点、办证流程等,并注重实效,加强社会公众对改革的认可度。

附件1:启东市首批“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附件1

启东市首批“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

序号

行业名称

涉及事项名称

1

饭店

1.食品经营许可

2.烟草制品专卖零售许可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2

超市

1.食品经营许可

2.烟草制品专卖零售许可

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5.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6.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3

药店

1.药品经营许可

2.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3.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4.食品经营许可

5.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6.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4

眼镜店

1.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2.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5

宾馆

1.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4.食品经营许可

5.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游泳)

6.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6

电影院

1.电影放映单位设立许可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3.食品经营许可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7

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

1.内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食品经营许可

4.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8

网吧

1.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许可

2.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前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食品经营许可

4.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9

健身馆(含游泳馆)

1.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2.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3.食品经营许可

4.公众聚集场所投入前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

10

烘培店(面包房)

1.食品经营许可

2.公共众聚场所投入前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3.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