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企业开办联络员制度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1-10-11 13: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公安局、人社局、行政审批局、税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启东市支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服务质量,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络,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水平,降低企业进入市场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营造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特建立企业开办联络员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职责

1.建立沟通平台,了解问题。通过建立企业开办沟通平台,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尽早发现问题,做出反应,研究、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2.明确责任人,反馈问题。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对企业开办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人人肩上有责任,各单位联络员各自负责督办分管的具体工作,定期汇报工作进度。工作内容有交叉的,必须及时做好协调和衔接,工作任务推进不力,工作滞后的,一律追责,通报所属单位。

3.实现信息共享,解决问题。各单位积极参与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合规用好信息资源,加强沟通联络,加强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落实。定期梳理平台应用的问题,及时研究、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企业开办服务再上新台阶。

二、相关要求

1.针对特殊问题制定方案,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各单位企业开办指标联络员主要负责定期梳理、解决平台应用问题,定期对业务流程和办结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跟踪监督,切实推动企业开办服务再上新台阶。

2.进一步建立健全保障措施,加大联络员服务力度,提高联络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联络员队伍建设,做到服务靠前,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持续跟踪问效,加强本地区企业开办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分析企业开办数据,查找工作短板,改进工作措施。

三、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市公安局

赵悦帆

市人社局

吴 健

市行政审批局

俞美

市税务局

陆亚东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锋

中国人民银行启东市中心支行

叶柏鑫

启东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