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792209-2/2019-00224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行政审批局 文号: 启公管办发〔2019〕1号
成文日期: 2019-01-16 发布日期: 2019-01-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19-01-16 11: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招标代理机构,各招标人:

《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8年10月颁布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切实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结合启东实际情况,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范围:自2019年开始,考评时间范围为一个自然年度。

二、考评对象:凡是在启东市范围内从事政府投资项目代理业务且备案纳入启东市代理机构名录库的机构。

三、考评实施: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动态考评,同时结合业务知识测试结果并征求招标人对代理质量的评价意见,进行年终综合评定,按得分高低排定名次,并予以公示。考评结果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向社会公布。

四、加分项目

除《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上明确的外,还有以下加分项目,纳入考评总分。

(一)标段数:1.考评年度内代理机构的有效代理业绩加0.1分每标段,满10分为止;2.中标额5000万元至亿元的加0.1分每标段,1亿元及以上的加0.2分每标段,按最高额计算。

本项最多加15分。

(二)年度代理额:达到前十名平均值以上加15分,代理额最低0分,其它企业加分按插入法计算。

(三)纳税额:考评年度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加5分,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下按插入法计算。

(四)代理质量评价:满意率最高者加15分,从第二名开始,依次递减,直至零分。

(五)全年代理业务无差错无扣分且无失信行为的加5分。

上述第(一)、(二)款只统计依法必须公开招标且在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的项目。

五、排名原则

加扣分相抵后,计算综合得分并排名,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代理机构考评最终排名原则如下:

(一)综合得分相同时,纳税额高者列前;

(二)纳税额相同时,业务量高者列前;

(三)业务量相同时,考评年度扣分少者列前;

(四)考评年度扣分相同时,抽签决定。

六、结果运用

根据考评结果,评选年度优秀代理机构。政府投资项目的代理业务优先从优秀代理机构中选择。

综合排名前5名的代理机构可以代理单个标段投资估算额亿元(含)以上的项目,其他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个标段投资估算额亿元以下的项目。

综合排名最后3名的代理机构或考评年度内无代理业绩的代理机构,暂停代理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的资格一年(下半年备案入库的代理机构除外)。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启东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启行审发〔2018〕35号)同时废止。

附:《江苏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试行)》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启公管办发〔2019〕1 号 关于贯彻省代理机构考评办法的通知附件.pdf     

启公管办发〔2019〕1 号 关于贯彻省代理机构考评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