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6792209-2/2022-00324 分类: 其他\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4-15 发布日期: 2022-04-1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启东市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启东市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2-04-18 10:09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镇(园区)为民服务中心:

现将《启东市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启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启东市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加大“一件事”改革力度,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市监〔2021〕236号),《关于印发南通市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通行审发〔2021〕45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我市行政审批“简而再简”,如期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要求,对市场主体开便利店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线上建立业务受理功能模块,实现各事项高效“并联审批”,线下建立工作专窗,实现 “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形成线上线下结合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二、实施范围

启东市行政辖区内对开办服务社区群众日常生活的小规模零售店,根据不同的经营项目,对需要申请办理的食品经营许可(经营食品)、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备案(仅限零售经营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等第二类医疗器械)、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经营卷烟零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设置店招标牌)等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次集成办理、多证联发服务。

三、主要任务

(一)精简申请材料。整合市场主体申请开便利店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备案、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申请材料整合为一套材料清单(附件1)、一张申请表格(附件2),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免于重复提交,有电子证照的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材料。

(二)优化办事流程。建立跨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制定市场主体开便利店“一件事”业务流程 (附件3), 强化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部门、烟草专卖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对开便利店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统一受理、集成办理服务,实现申请材料“一次提交、多次复用”,减少申请人必须参与的环节。制定《启东市开便利店“一件事”联合现场踏勘办法》(附件4),加强现场踏勘组织管理,规范现场踏勘工作。

根据市场主体申请需求,由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开便利店“一件事”综合窗口统一收件、统一派单,明确牵头部门,联合现场踏勘工作组根据企业申报事项及时组织联合现场勘查。原则上,市场主体提交材料后,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并及时派单;各审批部门接单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现场踏勘工作组开展实地踏勘;各部门根据申请人整改情况2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1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综合窗口1个工作日内统一发证。

(三)开发系统模块。充分依托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平台应用支撑服务,由启东市行政审批局牵头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启东政务服务旗舰店开发开便利店“一件事”收件受理功能模块。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落实“两个免于提交”,实现线上收件、后台流转、并联审批、进度查询等功能,不断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四)统一办理方式。线上办理,依托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启东政务服务旗舰店实现网上办理通过在“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开便利店“一件事”受理模块, 采用“智能导引、一表申报、证照免交、信息预填”等智能化方式集成服务,实现“网上受理”。线下办理,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和各个镇(区)为民服务中心开设开便利店“一件事”综合窗口,专人负责,实行“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工作模式,同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四、实施步骤

1.组建专班,制定方案。2021年3月11日前,市行政审批局做好部门协调对接,制定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方案、联合现场勘查办法。

2.动员部署,明确任务。2022年3月底前,各部门要明确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3.分步实施,同步推进。2022年4月底前,实现开便利店“一件事”全市域推行,综合窗口推行开便利店“一件事”线下办理;线上系统模块开发完善后,全面推行线上办理。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协调办牵头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成立由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参与的开便利店“一件事”工作专班,全面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各镇(区)为民服务中心也要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

(二)细化工作分工。市协调办牵头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工作,负责统筹指导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备案、出版物零售单位审批、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和市级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的开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指导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审查办理;市烟草专卖局负责统筹指导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各镇(区)为民服务中心负责开便利店“一件事”综合窗口的开设。

(三)加强运营推广。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和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一件事”改革,做好开便利店“一件事”服务推广工作,全面提升开便利店“一件事”群众知晓度和社会认可度。

附件:1.市场主体开便利店“一件事”办事指南

     2.市场主体开便利店“一件事”申请表

     3.市场主体开便利店“一件事”业务流程

     4.启东市开便利店“一件事”联合现场踏勘办法

关于印发《启东市推进开便利店“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1:市场主体开便利店“一件事”服务指南.pdf

附件2:市场主体开便利店“一件事”申请表.pdf

附件3:市场主体开便利店“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pdf

附件4:启东市开便利店“一件事”联合现场踏勘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