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务中心规范化服务实施意见
来源: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15-03-10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各窗口、交易所: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日常服务行为,建立科学、合理、长效的管理机制,培育一支素质好、业务精、服务优、责任性强的行政服务团队,打造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平台,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服务语言

1.工作中,提倡讲普通话,语言交流做到文明、简洁、清晰。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坚持“三声”服务,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办理有关审批手续、证照时,要使用“请稍候,我马上给您办手续”、“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问您要办什么业务”、“对不起,您还缺少хх材料,我现在把补办件的清单给您”、“对不起,根据хх规定,您的хх不能办理,请原谅”、“我这里办好后,下一个是хх窗口”、“对不起,您的某项内容填错了,应该这样填写,请重新填写一份好吗”、“对不起,如果我工作中有失误,请您指正”、“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等文明用语。

4.禁止使用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如:“我不管,问别人去”、“别啰嗦,快点讲”、“我还没上班,等会再说”、“我要下班了,你快点”、“我刚才已经说过,你怎么还问”、“你这人真笨”、“你的记性真差”、“我就是这样的,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去投诉好了”、“不知道”等。

5.服务对象找错窗口(科室)时,要说“请到某窗口(科室)办理”,同时抬手示意。

6.不得发表违背党和国家的有关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违反政治纪律;不得制造和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损害中心形象;不准诬告陷害、恶意中伤他人;不得搬弄是非,影响团结。

(二)服务行为

1.接待服务对象要主动热情,用起立、正视、微笑等方式打招呼。做到“三个一样”,即:群众与领导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外地人与本地人一个样。

2.打接电话时,要做到:

(1)打接电话要态度和蔼、用语文明,打电话时应先说“您好”,再说“这里是政务中心某窗口(科室)”。

(2)打电话要语言准确、口齿清晰、语音适中,尽量使用普通话。

(3)如有传呼电话,不得在大厅窗口内高声叫喊,而要当面轻声传叫。

(4)打电话一般不超过三分钟,接电话不能主动挂机。

3.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百问不厌、百查不烦、解释全面,不准冷落、刁难、歧视。

4.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倾听,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5.服务对象出现误解、出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要与其争吵,也不要与其争辩,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汇报,予以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中心报告。

6.在回答申请人咨询时不准简单粗暴、缺少热情、态度冷漠;在接待群众时不准对申请人粗言莽语、缺少耐心、态度蛮横,引发矛盾。

(三)服务仪表

1.有制服的人员一律着制服上岗。所有人员上岗时一律佩戴工号卡。

2.工作时,要仪表端正,着装洁净、素雅、大方。男士不得留长须、长发、怪发,女士不得浓妆艳抹。

3.做到规范服务、文明服务。工作时坐姿端正,精力集中,不在窗口购物、吃东西、打瞌睡、抽烟、串岗聊天、打骂嬉闹,不上网聊天、玩电子游戏、看录像、网上购物,不在窗口工作区会客、带小孩。

4.领导或参观人员前来检查指导工作,应主动、热情地起立打招呼。

启东市政务中心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