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6792209-2/2020-00610 | 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行政审批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20-11-06 | 发布日期: | 2020-11-06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启东市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操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审批前移服务,打造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根据省、南通市及启东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操作实施办法。
一、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定义
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是指已确定建设内容的工业项目,利用土地出让完成前的准备阶段,出让地块意向建设单位先行开展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地质勘探、设计试桩、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确定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现场临时水电等),同时各审批部门通过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和业务协同,同步进行方案、施工图联合审查和各审批事项的预审查。在地块建设单位成交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后,3 个工作日内办结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业务事项,确保企业拿地即可开工建设。
二、实施范围
适用于出让土地类工业项目,且建设单位有提前开工意愿。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或者技术难度特别复杂的工业项目,以及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产生严重后果的工业项目除外。
三、实施条件
1.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建设条件明确,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土地使用标准、符合国家供地政策等。
2.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已支付土地出让金和税金。
3.建设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能够积极高效地配合各审批部门按时序节点完成报批准备工作。
四、实施原则
1.自愿申请,承诺守信。以意向建设单位自愿申请为前提,填报《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服务承诺书》(详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提交申请。
2.依法合规,提前服务。对于通过申请的工业项目,各审批部门按照各自审批权限,提前介入项目设计方案和施工图技术审查,对项目各阶段申报事项进行预审查,对预审查情况提前告知。
3.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各审批部门按照各自审批权限,对建设单位以“一张表单”方式提出的项目各阶段申报事项进行并 联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步办理各项开工前的手续。
五、主要流程
1.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完成对出让地块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含规划施工图)的技术审查及公示、建设用地规划预审、建设 工程规划预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技术审查,开展出让用地首次 登记前相关手续。
2.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完成施工阶段各类合同归集的审查、质安监备案。
3.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完成对前述手续的实施主体确认;完成土地出让金缴纳后,同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完成环评、能评审批(备案)。
具体操作流程图见附件 2。
六、操作要点
1.工业项目用地评审通过(或政企双方确定供地拿地意向)后,建设单位有意向走“拿地即开工”程序的,可提交“拿地即开工”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启动“拿地即开工”程序。
2.项目启动“拿地即开工”程序后,自规部门依镇(街道、开发区)申请出具地块规划条件。建设单位根据规划条件,在地块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后 15 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及报审,自规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通过业务协同方式,提前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含规划施工图)技术审查及公示。批前公示说明中可不体现建设单位名称。
3.规划设计方案(含规划施工图)技术审查及公示通过的项目,市审图中心即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
4.审图中心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建设单位应完成施工、监理等合同签订和归集,完成质安监备案等。
具体实施进度时间节点要求见附件3。
七、程序中止
发生以下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中止“拿地即开工”程序:1.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的; 2.建设单位中途放弃的;3.建设单位未履行《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服务承诺书》的;4.公示期间收到有效反馈意见需要调整方案的。
八、事后监管
建设单位未按照要求落实《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服务承 诺书》内容,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即刻中止 “拿地即开工”程序外,应及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失信行为信 息将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同步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
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服务承诺书
启东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单位拟新建项目,位于,现申请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并承诺如下:
一、所作承诺是真实意思表示;
二、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三、愿意按照实施进度计划表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 四、积极主动配合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五、如若违反上述承诺,同意按照《关于印发启东市涉工程 建设领域红黑名单制度文件的通知》进行处理,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相应责任。
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附件 2
附件 3
启东市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告知书
为保证“拿地即开工”程序顺利实施,现将申请人申请办理 “拿地即开工”实施模式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1.申请人根据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在地块挂牌出让公告发布后 15 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提前进入各相关部门业务协同的方案、施工图联审。
2.申请人在土地成交确认当日或之前,获得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当日或次日,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税金;土地出让金缴纳后,即刻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
3.申请人在审图中心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后,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完成施工、监理等合同签订和归集,完成质安监备案。
4.申请人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完成环评、能评审批(备案)。
启东市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