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来源: 启东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16:26 累计次数: 字体:[ ]

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调研、信息、宣传、安全、机要、保密、财务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提出指导意见;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江苏省信访条例》规定,对有关单位及信访干部、信访群众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开展信访干部培训,加强信访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退休干部等工作。

(二)来信办理科。负责群众来信、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12345热线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工作;办理“市长信箱”来信;办理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督办的群众来信事项;负责重要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承担人民建议征集工作,筛选重要建议报送领导阅批;指导检查全市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信息化建设。

(三)来访接待科。负责接待市内外群众来访;办理上级机关转送、交办、督办和市领导批办的群众来访事项;协调处理群众来市集体上访和重大、异常来访突发事件;及时反映群众来访中的重要情况,汇总上报各地集体上访的动态;负责群众上访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情况通报,研判信访稳定形势;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处理群众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转送、交办、督办重要来访事项;组织协调驻京、驻宁信访保障相关工作,负责我市进京去省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工作。

(四)查办督办科。负责办理上级机关交办和市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有关议案、提案;负责对进京去省上访事项、非接待场所上访事项和重点信访案件的交办和督办;拟定信访督查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上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有关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或参与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拟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提出对相关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协调处置全市群体性矛盾、群众进京集体上访和到非接待场所上访,配合处理在京信访异常、突发事件,及时报告群众进京上访的重要情况;组织信访工作考核。

(五)政策法规科。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的信访事项;起草、修改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制度;负责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接受信访政策法规咨询、答复等工作;指导检查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