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口腔科技术合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启东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杨开宇 联系电话:0513-81309021
2、项目名称:启东市妇幼保健院口腔科技术合作项目
3、服务地点:启东市妇幼保健院
4、资金来源:已落实
5、服务周期:暂定三年。
二、控制价:本项目以综合服务费模式进行结算,服务费回报比例按口腔科开展项目收入计算,供应商的投标费率为服务费回报比例,剩余(100.00%-供应商投标费率)比例即为采购人的服务费回报比例。本项目最高控制费率为70%,供应商的投标费率不得大于控制费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投标费率最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合作单位根据医院上一季度实际诊疗的情况,与采购人核对确认无误后,采购人进行付款。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重要提示: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方法:各投标人可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六、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23年7月14日9: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9:0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23年7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启东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南)2308会议室(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
启东市妇幼保健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