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073/2022-00411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06-25 发布日期: 2022-06-2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1号通告
南通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1号通告
来源: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06-25 09:5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对入境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应进行集中隔离。

2.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酒店、单位等)报备,积极配合做好“7 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

3.低风险地区来(返)通人员自由流动。

4.各类开放式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恢复正常运行。大型聚集性活动应落实好风险评估、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5.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6.广大市民要继续增强防范意识,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六还要”。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

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守护好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即日起施行,后续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