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073/2022-00905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文号:
成文日期: 2022-12-16 发布日期: 2022-12-1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关于优化调整当前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告
启东市关于优化调整当前核酸检测有关工作的通告
来源: 启东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2-16 14:2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全面、准确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决定自2022年12月17日起,对我市核酸检测有关工作优化调整如下:

一、重点岗位从业人员。每个区镇、街道设置1个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专用采样点,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凭指挥部推送的短信提示频次,到专用采样点进行免费混管采样检测。

二、重点场所人群。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重点场所,原则上由各场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采样人数、方式,经同意后,可自行组织核酸采样,减少与社会面人群的接触。

三、风险人群。混管检测异常的风险人群,请按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至指定采样点进行免费单管复检。

四、“愿检尽检”人群。为进一步做好精准防控,减少混管追阳的复核时间以及对群众造成的不便,经研究,全市其他便民核酸采样点取消混采,统一使用单人单管采样,按国家规定标准收费:16元/人次(现场扫码,不支持现金支付;需现金支付的请至医疗机构采样检测)。

启东市新冠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