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7872073/2009-00005 | 分类: | 人口,计划生育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号: | 启计生领导组〔2009〕1号 | ||
成文日期: | 2009-02-13 | 发布日期: | 2009-02-13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人口和计划生育关于印发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启东市2009年
镇(乡、街道办、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现将《启东市2009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举措,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启东市2009年镇(乡、街道办、园区)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
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我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要求,全面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工作主线,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推动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力构建和谐人口环境,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为手段,全面加强各单位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以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科学管理为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协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以组织领导、政府保障、部门能力、重要指标为主要考核内容,以创“十一五”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县(市)为目标,公正客观地评价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效,以“一把手负总责,一票否决”为制约机制,全面增强各单位领导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考核对象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
各单位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层层建立领导小组,确保有年度工作目标、有按月工作计划、有与下属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责任状、有管理网络,党委、政府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专题工作会议。
2.政府保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做到计生服务站建设到位、服务站科室岗位人员到位、政府投入计生经费到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四项手术费发放到位,市财政返还给各单位的社会抚养费实行专款专用。
3.部门能力
各单位计生服务站的业务工作实行专项考核,按照政策法规、规划统计、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协会等六个方面工作实行细化考核。
4.重要指标
一是考核年度目标完成率。主要有计划生育率、期内综合措施落实率和长效措施落实率、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率。二是考核群众满意率。通过座谈、入户调查、电话暗访等途径,对计划生育知识的知晓率、各项奖扶金发放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服务率、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关爱率、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等方面实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实行定量与定性、平日与年终、现场调查与电话问询相结合的办法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市委、市政府2009年镇乡综合考核。
1.组织领导、政府保障考核以查阅台帐资料年终一次性组织实施。
2.部门能力考核由市人口计生委另行制订考核细则,实行条线专项考核。
3.重点指标考核以查阅资料、入户调查、电话问询为主要考核办法,实行年度一次性考核。
4.全年综合考核排名为前四名的单位报请市委、市政府列入年度综合表彰,并给予必要的奖励。
5.对年终综合考核最后两名且考核总分不足八十分的和计划生育率不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建议取消该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计生助理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6.所有相关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等当年发生计划外生育的,建议取消当年文明单位、先进党组织等称号,同时取消该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评先评优资格。
四、评分标准(按百分制评分考核)
1.组织领导(7分)
各单位(村)成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得1分;有年度工作目标得1分;计生办公室有按月工作计划并及时报送得1分,每少一次扣0.2分;各单位每季度有一次专题工作会议的得1分,每缺一次扣0.5分;对所管辖区单位有目标管理责任状得1分。会议出缺席、交办任务按时完成情况占2分。
2.政府保障(16分)
计生服务站建设8分:完成镇村服务体系全覆盖建设的得8分(完成镇级服务站达标建设的得6分,完成村级服务室建设的得2分,按达标率和工作量分别计分)。
实施人口计生新农村新家庭计划2分。
人员到位2分:计生干部缺编一个扣1分;村妇女主任缺一名扣1分。扣分至本项扣完为止。
政府投入经费到位4分:政府投入计生经费不低于人均18元,每下降10%扣1分,扣分至本项扣完为止。凡投入经费大于人均18元且超过全市镇乡平均水平的,每超人均2元,另加0.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1分。
3.部门能力(34分)
本项考核评分办法另行制订。具体分值为:政策法规6分;规划统计6分;宣传教育6分;技术服务6分;药具管理3分;流动人口管理2分;协会工作3分;信访和财务2分。
4.重点考核指标(36分)
(1)计划生育率10分:凡计划生育率达到98.5%的得10分,每下降0.1%扣0.5分(吕四港镇按96%计算)。扣分至本项扣完为止。
(2)社会抚养费征收与管理7分:严格实行社会抚养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有一笔擅自征收未全额上交市财政专户的扣2分;立案率达95%得2分;文书送达率达100%得2分(按比例计分);征收到位率达95%得3分(按比例计分),市财政返还的社会抚养费必须实行专款专用,专用比率每少10%扣2分,扣分至本项扣完为止。
(3)期内综合措施落实率达90%得3分,其中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不低于30%得2分,每下降10%扣0.2分。扣分到本项扣完为止。
(4)避孕节育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率达90%得3分,每下降10%扣0.2分。
(5)群众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0%得3分,每下降10%扣0.2分。
(6)独生子女奖励金发放率达100%得3分,每下降1%扣0.1分。按标准发放的另加2分。
(7)四项手术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补助到位率达100%得2分,每下降10%扣0.1分。
(8)各项奖扶、特扶对象发放准确率达100%得2分。经核准错发对象,为当年的每个扣0.5分,错发一年以上的每个扣1分、错发后已自查自纠的不扣分,扣分不保底。
(9)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90%得3分,每下降10%扣0.2分。
以上各项扣分,除特别说明,扣分不超过下达分值。
5.中心工作(7分)
规范运行行政项目在线办理、便民维权服务平台3分,人口网稿件录用2分,南通市人口计生委和启东市委市政府当年确定的其它重点工作2分。
6.加分
被确定召开全市现场会每次加1分;被确定创新项目受到全市推广的每项加0.5分。
六、本考核实施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