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073/2022-00450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号: 启卫健办〔202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3-31 发布日期: 2022-03-3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卫健委关于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工作方案
启东市卫健委关于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工作方案
来源: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31 14:2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要在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的生动局面。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中发〔2020〕11号),中央政法委《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指引(第二版)》《进一步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报送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相关材料的通知》(启委平安办〔2022〕7号)部署和要求,结合卫健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 长:陆健泉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苏高飞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秦海松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林思敏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茅东华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施殿刚 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主任

成 员:樊 健 市人民医院院长

韩雪华 市中医院院长

仇万山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顾颖浩 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孙新华 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

沈卫刚 市第四人民医院院长

陈 琍 市第五人民医院院长

施 飞 市第六人民医院院长

朱佩新 市第七人民医院院长

宋 凯 市合作镇卫生院院长

袁东岳 市近海镇卫生院院长

王 瑜 市惠萍镇卫生院院长

蔡石冰 市东海镇卫生院院长

沈 权 市南阳镇卫生院院长

李伟彬 市卫生监督所所长

高 峰 市120急救指挥中心主任

袁水香 市卫生进修学校校长

徐卫菊 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主任

施 惠 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科长

范春红 市卫生健康委体制改革科科长

周 超 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负责人

宋弟单 市卫生健康委健康促进科科长

顾建国 市卫生健康委法规科(综合监督科、行政服务科)科长

樊秀明 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茅赛红 市卫生健康委财审科负责人

高健辉 市卫生健康委医保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黄 磊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负责人

季 斌 市卫生健康委信息统计科负责人

黄杨姝 市卫生健康委行风办负责人

丁 健 市卫生健康委基建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茅东华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丁健任办公室副主任,陈军道为联络员。

二、总体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部署,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医院社会治理工作体系,不断提升自身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能力,有效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体制、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任务

1. 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防控

加强医院重点场所安全保卫,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保卫力量,落实安保防范制度机制。完善个人极端案事件、暴力恐怖案件、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强化实战演练。

2.加强对重点人群、弱势群体、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推动医疗就诊信息平台与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管理平台的联网衔接。

3.加强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治理

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纵深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全面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预警宣传防范, 有效遏制此类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构建卫健、公安、审计等部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研判会商、联合行动等工作机制。加强非法集资、非法借贷治理,依法惩治以金融创新为名的违法犯罪,遏制案件高发势头。

4.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

①防范化解涉医疗矛盾风险。加强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医疗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畅通医疗纠纷多元化解渠道。进一步规范医院的医疗纠纷投诉处理流程,力争把医疗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

②防范化解家庭婚恋纠纷风险。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优势,常态化入户走访,加强对家庭婚恋纠纷的专项排查,重点关注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关系变化、 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情况, 掌握有关家庭和人员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③防范化解其他突出社会矛盾风险。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对市域内涉疫矛盾等新问题新风险进行专项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化解,防范“疫后综合征”。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基层接访和包联化解制度。

5. 防范化解公共卫生风险隐患

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职能,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强化基层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将社会心理服务纳入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心理人才库”。

6.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积极推进见义勇为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先行垫付机制,建立长期支持和帮扶见义勇为人员机制。

7.加强村(社区)组织动员和服务能力

加强综合服务、兜底服务能力建设。着眼于无涉访违法行为、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邪教、无黑恶势力、无公共安全事故、无毒害、无群体性事件、零酒驾、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等目标,开展“平安社区(村)”创建活动。

四、推进措施

1.完善医院区域安保措施,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良好, 防止因治安防控漏洞或处置不当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涉医案事件。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茅东华

责任科室: 安监科

责 任 人: 丁 健

2.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强制医疗执行规范到位,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政策。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

责任科室: 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 任 人: 周 超

3.加强对盗抢骗、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领域的突出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力度。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茅东华

责任科室: 财务审计科、安监科

责 任 人: 茅赛红、丁 健

4.落实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医责险覆盖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比例高于50%。对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矛盾突出、反复纠缠的高风险就诊人员,建立信息共享、预警机制;对有暴力倾向、扬言伤医等人员,落实帮扶救助、疏导管控措施;治理重复信访和信访积案,初次信访事项化解率不低于90%,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林思敏、秦海松

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办公室

责 任 人: 黄 磊、徐卫菊

5.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处置机制,健全医疗救治、科技支撑、物资保障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100%乡镇(街道)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充分开展公众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市域内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施殿刚

责任科室: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 任 人: 周 超

6.在系统内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精神,探索开展典型选树活动。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秦海松

责任科室: 人事科

责 任 人: 施 惠

7.加强对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关爱照护,做好传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社会治理功能完备。

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责任领导:苏高飞、施殿刚

责任科室: 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科

责 任 人: 周 超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负责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有关重大问题,把医院管理和建设中风险防控贯穿各工作环节,推动医院治安管理工作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负责同志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分管范围内的工作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委落实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定期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研究会议,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日常工作台账,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

(三)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不管是配合单位,还是牵头科室,或是协作科室,都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待,把涉及到的工作任务理清楚,落实具体工作举措,各单位要统筹协调,坚定工作意志,坚决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