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073/2022-00566 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号: 启卫健办〔2022〕57号
成文日期: 2022-06-02 发布日期: 2022-06-0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22年计生奖(特)扶年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2年计生奖(特)扶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02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社会事业局、政法和社会事务管理局、社会建设管理局):

按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要求,经研究,我市即将开展计生奖扶、特扶对象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特别扶助:2022年6月

农村奖扶:2022年7月——8月

二、年审地点

各村(居)公共服务中心

三、年审对象

2022年度享受农村奖扶、特别扶助(除2021年死亡)所有人员。

四、年审流程

1.宣传发动

各区镇、街道召开年审工作专题会议;制订各村年审日程计划表;根据2021年资金发放表制作辖区内农村奖扶、特扶年审表(附件1、2);充分利用社区网格群、微信公众群、公众号、宣传栏张贴等宣传方式,对2022年计生奖扶、特扶年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及时了解计生奖扶、特扶政策,为年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现场审核

各村(居)年审日当天,各区镇、街道携带年审表到相关村公共服务中心上门年审。年审对象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其中子女伤残的还需携带子女残疾证)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公共服务中心,待村(居)计生专干核对身份后,在年审表上签名。各级年审工作人员在年审时与对象见面核实,面对面了解情况,在加强联系的同时,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满意率。对因故无法上门核实的对象,可以由其家属携其相关材料代签并按指印或采取微信、QQ等现代媒体进行网络认证;对因死亡、失踪等情况已无法进行年审的对象,村居计生专干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直接写明原因;对因年审当日已明确因个人情况变化不再符合相关扶助条件的人员,村居计生专干需直接当面告知,如正在享受农村奖扶对象现已符合特扶标准的,要告知先退出奖扶,再申报特扶。

3.结果公示

年审对象签字后的年审表需复印两份,一份用于村级公示,一份用于村存档,原件用于镇存档。公示时间7—10天,期间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要是看是否有不符合错批、已死亡、有退休工资、再生育或收养子女、户口性质改变等情形),对群众有异议的对象要及时调查核实。

4.汇总上报

年审结束后,村(居)委会需及时整理好已签字的《年审表》(其中网络认证的需附相关图片),填写好《奖特扶退出表》(附件3),并及时提交区镇、街道。各区镇、街道于8月31日前完成《奖特扶退出表》审批工作,同时将《年审表》电子照片和《奖特扶退出表花名册》(附件4)上传至市卫健委家庭发展科施连群处,联系电话:68957609。

五、注意事项

1.各区镇、街道于2022年6月10日前报送各村年审日程安排表电子版至家庭发展科施连群处,市级将实地抽查年审情况。

2.《年审表》根据上年的计生农村奖扶、特扶资金发放明细制作(每表30人,行间距20),其中2022年死亡但仍可享受全年或半年的对象也仍需在此年审表名单中,但不需签名直接在栏内填死亡时间并填写《退出表》;2021年度死亡,但去年尚未在系统中退出的,请在此行划线退出并填写《退出表》。年审表样表已设好各类参数,请不要随意改动。每个表顶部均要有镇下村年审负责人和村计生专干签名,加盖各单位章及村委会公章。

3.对区镇、街道下村(居)年审日当天未能及时年审的对象,请自行携带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镇区、街道补年审。特扶年审截止期为2022年6月20日;计生奖扶年审截止期为2022年8月10日。逾期未办理计生奖扶、特扶年审手续的,将按有关规定从2022年1月起暂停相关计生奖扶、特扶待遇,待补办年审手续后再恢复相关待遇。

附件:1. 2022年XX镇xx村农村奖扶对象年审表

2. 2022年XX镇XX村计生特扶年审表

3.2022年度启东市奖特扶对象退出审批表

4. _______年奖、特扶退出汇总表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日

启卫健办[2022]57号关于做好2022年计生奖(特)扶年审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