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7872073/2025-00189 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计划生育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号:
成文日期: 2025-08-05 发布日期: 2025-08-05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关于对2026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集中登记的通告
启东市关于对2026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集中登记的通告
来源: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8-05 10: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2026年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登记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本市户籍中凡年满60周岁,子女在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

1.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

2.未生育而依法收养一个孩子的夫妻;

3.符合我省生育政策规定,经过批准生育了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在未生育前死亡,之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孩子的夫妻。

农村居民中已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待遇的不享受本奖励扶助金。

二、确认程序

本人到村委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审核并张榜公示→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复核并张榜公示→省、市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三、奖励标准

2012年1月1日起,奖励扶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

四、申报材料

(一)基本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含配偶)·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父母证明·子女出生时间证明(户口簿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定对象的材料: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收养证或收养公证等依法收养子女的证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的证明;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三)其它特殊情形所需材料:以村委会通知为准。

五、申报时间

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报地点

(一)本人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

(温馨提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随时申报)

附:全市各镇(管委会)咨询电话

汇龙镇: 83117997  近海镇:80673846

海复镇: 68183785  王鲍镇:69961891

开发区: 68528211  圆陀角: 68039056

北新镇: 68261705  惠萍镇: 83795444

寅阳镇: 80923897  东海镇: 69961843

南阳镇: 68528578,68528579  合作镇: 80921570

吕四港镇:83438695  启隆镇: 8387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