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启东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预案》
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根据卫生部、江苏省卫生厅、南通市卫生局有关文件和紧急会议精神,制订了《启东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预案》,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启东市卫生局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抄报:市委办、政府办,南通市卫生局。
启东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印发
共印150份
启东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预案
手足口病(Hand,foot and mouth disease, HFMD) 是由肠道病毒引起的传染病,近年来各地均有散在发生。该病常见于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多见,可引起发热和手、足、口腔等部位的皮疹、溃疡,一般预后良好,个别患者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传染源为病人和隐性感染者,传播途径主要是通过密切接触感染者的粪便、口腔分泌物、皮肤疱疹液中的病毒,经粪-口途径或呼吸道(主要是口腔粘膜和鼻腔粘膜)传播。引发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有20多种,其中柯萨奇病毒(Cox Asckievirus) A16 型(Cox A16) 和肠道病毒71型(EV 71)最常见。引起手足口病的肠道病毒在液体环境中很稳定,在外环境中病毒可长期存活。根据《卫生部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自2008年5月2日起将手足口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
为科学有效地控制手足口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减少死亡,切实保护广大群众尤其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启东市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的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工负责,通力协作;依靠科学,依靠法治,依靠群众,果断处置;早期发现,及时诊治,有效控制。
目的:落实手足口病防治措施。力争不发生患者死亡、不发生大规模流行。
二、病例确认
1、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流行病学调查进行综合判定:
(一)诊断依据
1.以发热、手、足、口、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为主要表现,可伴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2.部分病例仅表现为手、足、臀部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
3.重症病例可出现神经系统受累、呼吸及循环衰竭等表现,实验室检查可有末梢血白细胞增高、血糖增高及脑脊液改变,脑电图、核磁共振、胸部X线检查可有异常。
(二)确诊依据
在临床诊断基础上,EV71核酸检测阳性、分离出EV71病毒或EV71IgM抗体检测阳性,EV71IgG抗体4倍以上增高或由阴性转为阳性。
除确诊病例外,疑似病例必须经市级专家组进行确认。
2、疫情分级
A: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一级疫情
1.发生手足口病,凡是在一周(7天)时间内,一个幼儿园或者一个自然村(居民小区)发现手足口病病例1例。
2.、凡是在一周(7天)时间内,一个乡镇发现手足口病病例3例以内。
3.临近县市发生聚集性病例(凡是在一周(7天)时间内,一个幼儿园或者一个自然村(居民小区)发现手足口病病例3例及以上)。
B: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二级疫情
1.发生聚集性病例(凡是在一周(7天)时间内,一个幼儿园或者一个自然村(居民小区)发现手足口病病例3例及以上)。
2.凡在15天内发现13例手足口病病例或病例数量达到在园学童18%。
C:有下列情形之一为三级疫情
1.发生多起聚集性病例,一周内连续发生三起以上。
2.发生较大规模流行,超过历史发病水平的5倍以上。
3.发生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三、疫情报告
发现手足口病病例时,要按照丙类传染病的管理规定,实行网络直报。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卫生服务站)在发现疑似病例后,经中心卫生院专家指导组人员初筛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护送或转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治疗,同时报市技术指导专家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一旦确定手足口病例经专家组核实立即进行网络直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所要加强对网络直报疫情的监控,及时发现疫情苗头;同时,密切关注聚集性病例的发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在2小时内向启东市卫生局和南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报聚集性病例,市卫生局在2小时内向南通市卫生局上报,任何单位不得瞒报、谎报、漏报和缓报。首起聚集性病例必须报南通市级专家组进行确认,确认后按要求报告。
四、各部门职责
发生二级以上疫情,启动启东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由市政府召集各成员单位会议,负责统一指挥紧急疫情的防控工作,监督各部门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1)卫生局职责
成立启东市卫生局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启东市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技术指导专家组。强化与其它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定期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情况,提高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医疗救治能力。发生重、特大疫情时,统一调动技术人员及设施设备。
(2)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手足口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指导做好生活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
(3)医疗机构职责
各级医疗机构要成立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技术处置组,负责本机构内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开展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强化疫情的监测预警。中心卫生院技术处置组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的初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及第二人民医院等)设立相对独立的手足口病病区,预留一定数量的床位,市人民医院负责重症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手足口病病例的诊断、转运、隔离治疗、医院内感染控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标本采集工作。
(4)乡镇卫生所工作职责
承担辖区范围内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及监测工作,负责疫情及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包括手足口病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相关标本的采集和运送),指导做好生活环境、物品的卫生学处理和疫情现场处置人员的个人防护,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和健康教育。实行手足口病动态周报告制度,于每周六下午3:00点前将上一周工作情况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科(报告内容见附件)。
(5)卫生监督机构职责
卫生监督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的预检分诊、消毒、疫情报告及预防控制等工作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五、疫情的应急反应
市卫生局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手足口病疫情确定级别,启动本预案。二级以上疫情报市政府,由市政府统一指挥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应传染病疫情应急防控措施。
(一)一级疫情的应急反应
1.组织专家技术小组赶赴现场对手足口病病例进行确认,必要时邀请上级专家确认首发临床诊断病例。
2.开启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对手足口病病人进行救治。
3.疾病预防控制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确定并追踪密切接触者,迅速开展现场控制工作,
4.对手足病病人、疑似病人予以隔离,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5.对可疑环境、病原体污染物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组织开展病媒生物控制工作。
6.市人民医院指定为手足口病哨点医院,实行手足口病病例日报和零报告制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一步加强本市疫情监测,密切注意疫情动向。
7.利用宣传媒体和健康宣传栏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
(二)二级疫情的应急反应
除一级疫情的应急反应外,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全市范围内开展主动搜索,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实行手足口病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各学校、幼儿园实行晨检制度。统计缺课人数。
3.对发生集聚性手足口病的学校和幼儿园或在15天内发现13例手足口病病例或病例数量达到在园学童18%以上的托幼机构停课二周。
4.采集病人病原体标本送省疾控中心检测。
(三)三级疫情的应急反应
除二级疫情的应急反应外,由启东市人民政府报经南通市人民政府决定,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集聚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可能造成手足口病扩散的场所。
六、流行病学调查
对散发病例,医疗机构经治医生应详细询问有关流行病学情况,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发现手足口病聚集性病例后,疫情发生地卫生所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参照丙类传染病要求对报告病例进行核实,开展个案调查(手足口病个案调查表详见附表1),分析流行病学特征,为制定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七、疫情处置
对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病例实行居家隔离,隔离时间不少于10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聚集性病例和重大疫情必须报上级专家组参与应急处置。
八、实验室检测
及时采集病人的咽拭子、粪便、血清、疱内渗出液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检测。对有脑膜炎、心肌炎等并发症的病例尽可能同时采集脑脊液标本。具体要求详见附录“肠道病毒标本的采集、运送、保存和实验室检测”。
九、消杀处理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认真落实消毒处理措施,切断传播途径。病例发生所在地要及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垃圾、粪便、污水及时清运消毒,整治城乡卫生环境;对于患者的用品、衣物、呕吐物、排泄物及其容器等用含氯消毒剂以适当比例配比进行消毒。对住院病房进行预防性消毒和终末消毒,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使用菊酯类杀虫剂杀灭成蝇。严格保护生活饮用水源,尤其对于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的村庄,要整治水源地周围环境,采取保护措施,严防水源污染。
具体消杀方法见《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汇编(2007年版)》中“肠道传染病暴发后消毒与病媒生物控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十、托幼机构的卫生管理
托幼机构应每日对玩具、用具等进行清洗消毒,减少间接接触传播;加强晨间体检,发现疑似病人,及时隔离治疗。
十一、健康教育
尽快印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提高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的防病知识,通过家长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等;避免与患儿接触;对儿童玩具、餐具、衣物、学习用品要经常消毒。
十二、医疗救治
医疗救治详见卫生部《医疗机构手足口病诊疗技术指南(试行)》和《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2008年版)》。
十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对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尽快核实疫情,查明感染来源和疫情可能波及的范围,提出控制措施和建议;积极组织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依法加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及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技术保障
成立技术指导组,尽快组织手足口病防治技术培训,进一步充实、提高防治队伍的技术力量。一是开展预防控制技术培训,提高疾控人员的流调、采样、检测、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水平,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加强对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的培训,使临床医生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乡医、村医尽快熟悉手足口病的诊疗技术,确保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医药物资与经费保障
做好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等医药物资的储备和供应,落实防治经费,保障防治工作开展。
附件:1、 启东市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网络图
2、 启东市手足口病等肠道病毒感染性疾病应急处置技术指导专家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