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以及《2025年医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公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2月8日-2月21日,请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过后无法补报。考生报名成功后,2月8日-2月28日期间仍可在报名系统继续完善相关报名材料。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诚信报考。考生应提供近三个月内社保,社保证明上传在网上报名系统“其它”栏目。凡在资格审核以及后续取得资格后被发现伪造材料进行报名的人员,我市将一律上报国家、省医学考试中心,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医师资格,情节严重的终身禁考。如近三个月内变更医疗机构的请提供上一家医疗机构所在地社保证明。在院规培生(在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医院培训协议替代社保证明,2015年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2. 我省资格复审形式为集中网上审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资格初审同时采用网上和线下两种模式,对网上资料上传不清晰的退回重新填报。请所有考生务必保证上传的所有照片和PDF等材料清晰规范。
3. 医考网信息系统是考试专用信息系统,部分新设立医疗机构在医考网报名系统中检索不到,考生可在医考网首页“搜索框”中搜索“添加”,出现相关链接后(申请添加工作单位和毕业院校入口)按照要求上传和填写相关内容,添加医疗机构界面中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代码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4. 请各位考生认真仔细进行网上填报,防止错项、漏项,避免后期资格审核过程中反复修改错过报考时间。
二、线下审核
(一)请各医疗机构为本单位考生报名提供便利,禁止为非本单位考生提供报名材料及印章。每位考生按照顺序提供1份纸质报名材料,不需装订。2025年技能考试免试考生仍需参加线下审核。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将属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初审后,统一交至我委医政医管科(1208室)集中审核并汇总上报。
三、纸质报名材料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现场审核打印,无需提供报名通知单)
1. 各考生要认真核实自己身份、学历、专业等信息,有问题的进行修改,确保申请表信息真实、完整无误。
2. 各单位相关职能科室要高度重视,务必认真仔细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材料,确保不影响复审,避免考生因网上报名材料反复修改错过报考时间。
(二)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考生提供)
1. 居民身份证双面复印于同一面纸上。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是指公安部门签发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军队考生可使用军官证或士兵证)。因特殊情况,报名时不能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可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证明,但在参加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时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
(三)成绩单复印件(考生提供)
往年参加考试未通过人员再次报考,将成绩单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
提供报考所用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专毕业证书原件统一收齐交省医考中心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发还(4月初左右)。
(五)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提供)
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学历证明辅助材料(考生提供)
1. 外省中专学历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允许在本省(区、市)招生的证明(招生计划、录取名册、学籍卡、毕业生名册)。
2. 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部分江苏自考考生请在http://www.jsbys.com.cn/上查询并打印。医疗机构考务工作具体负责同志需逐一网上核对并签名,签署审核日期。
3. 专升本需另提供专升本计划,大专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大专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
4. 转专业者需提供学校转专业计划、名单和在校期间学籍卡。
(七)考核合格证明(考生提供)
1. 考核证明分为两种,分别是《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和《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2.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适用于未取得任何执业资格的考生,例如:2024年前毕业的考生,试用起止时间按2024年2月-2025年2月填写;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该证明分两阶段各填写一张,第一阶段是2024年8月-2025年2月,第二阶段是2025年3月-2025年8月,第一阶段证明同时需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第二阶段证明提交时间另行通知。试用期为一年以上的顺应延长填写考核时间。
3.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适用于执业助理医师考执业医师,其中大专学历执业期需满2年(2023年8月31日前注册),中专学历执业期需满5年(2020年8月31日前注册)。
4. 考核合格证明全省统一格式,自行设计或其他格式一律无效;考核合格证明必须由考生所在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或考核期内涉及多家单位工作的,各单位均应提供相应时间段的考核合格证明;考核合格证明中“报考类别”项与“岗位”项及带教老师资格类别须符合考生专业,且在考生所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
5. 出具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三年内报名资格,并通报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疗机构和责任人。
(八)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考生提供)
考生申请类别需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工作单位名称必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称一致,试用期或考核期内涉及多家单位工作的,均应分别提供;诊所类医疗机构提供备案凭证。
(九)带教老师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考生提供)
带教老师为考核合格证明中的带教老师,注意证书编码为执业证书号码。带教老师原则上应有2名,村卫生室考生可由上级乡镇卫生院带教,试用期或考核期内涉及多家单位工作的,均应分别提供。
(十)社保证明(考生提供)
在院规培生不需要提供。
(十一)聘用证明(考生提供)
按照南通考点提供的聘用证明模板进行填写并盖章,并上传到网上报名系统“其它”栏目。在院规培生可提供规培协议替代。
(十二)其他(考生提供)
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需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页,第二页都要复印)。
(十三)2025年南通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表(医疗机构提供电子版)
要求:上述报送复印材料均需加盖报考单位公章;村卫生室报考人员统一以属地乡镇卫生院名义报考;报名汇总表考生联系电话项目必填。中专毕业证原件应额外提供信息登记表一份。
四、线下审核时间安排:
单 位 |
现场报名审核时间 |
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四院、五院 |
2月24日 |
二院、三院、六院、七院、近海 |
2月25日 |
东海、惠萍、合作、南阳、民营医院 |
2月26日 |
护理院、门诊部、诊所等 社会办医疗机构 |
2月27-28日 |
由于线下审核时间较短,请各单位务必严把初审关,提前开展线上和线下审核工作,并按时提交材料。
线下审核地点: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十二楼1208室,咨询电话:83351119,83310929。
附件:1. 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2. 考生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3. 2025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表格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