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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文广和旅游局 | 文号: | 无 | ||
成文日期: | 2019-03-11 | 发布日期: | 2019-03-11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启东市文广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
启东市文广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做好启东市文广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市文广和旅游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负责对局机关科室及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
三、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纳入对各下属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之中。
五、政务信息公开的考核内容:
(一)组织领导:1.设立信息公开领导机构情况;2.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情况;3.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情况;4.组织指导、协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5.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二)公开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规定的对内、对外公开的内容。
(三)公开形式及载体建设:1.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情况;2.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政务信息公开情况;3.其他形式与载体运用情况。
六、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标准:1.组织机构健全、责任明确;2.公开范围全面、重点突出;3.公开内容齐全、明确具体;4.公开形式多样、实用有效;5.公开程序规范,制度健全;6.公开档案齐全,备案易查;7.公开措施有力,落实到位;8.公开效果显著,群众满意。
七、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方法:
政府信息公开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二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或次年年初进行。
八、政务信息公开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九、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年度实绩考核以及实施奖罚的重要依据。
十、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