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在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中引入竞争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机关中层干部队伍,根据《中共启东市委启东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发[2010]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启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启政办发[2010]49号)、《关于做好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通知》(启组发[2010]25号)、《启东市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启办发[2008]111号),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依法办事、扩大民主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的局机关中层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
竞争上岗的职位、职数分别为中层正职7名,中层副职1名。具体如下:
(一)中层正职:办公室主任、文化艺术科(剧目指导中心)科长、文化产业科(文化遗产科)科长、广播影视管理科(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科长、文化市场管理科(新闻出版科、版权科)科长、监察室(法制科)主任、市文化市场稽查队队长各1名。
(二)中层副职: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副队长1名。
三、竞争上岗的条件
1、参加竞争上岗的为本单位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正式在编人员。
2、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思想政治素质好,近3年内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截止
5、具有所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管理水平。
四、竞争上岗的方法和步骤
1、公开竞争上岗职位、职数和竞岗条件。
2、公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
3、资格审查。由局党委对照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公布竞岗人员名单。
5、竞职演说。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除因特殊原因经批准的以外,其余不参加竞职演讲者,取消竞职资格。竞职演讲者向局党委递交书面竞职演讲稿。
6、民主考评。
(1)参加对象: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含借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老干部代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市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评分。根据竞职人员演讲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由参加对象对每个竞职人员进行评分。评分时,最高分为90分,最低分为60分。高于90分,低于60分者均为废票。
(3)计分办法。将参与测评人员分为三类,设置计分比例,取平均值为该竞职人员的民主考评分。三类人员的评分比例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占50%,机关工作人员占30%,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老干部代表,本系统市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占20%。如民主考评分出现同分,则取第一类分值高者。
7、公布民主考评结果。
8、组织考察。每个职位按民主考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上岗人员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的,按民主考评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9、决定任用。局党委根据竞职人员的民主考评分、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竞岗职位数研究确定有关中层干部职位合适人选,并予以公布。其中需报有关部门备案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10、宣布任职。市级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被聘任的中层干部,原人员性质不变。
五、竞争上岗的组织与监督
1、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由局党委组织实施,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专门负责竞争上岗工作。
2、局纪委全程监督竞岗过程,对以权谋私,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有关事项
1、进一步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在同一科室任中层正职满5年或任中层正副职满10年的,或在效能建设中工作出现失误被有效投诉的科室正职职位,必须进行换岗交流。
2、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需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组织实施,竞争上岗结果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宣传部备案,办理中层干部聘任手续。
3、事业性质人员不得参加本轮中层行政职位的竞争。如竞争上岗后出现职位无合适人选,先从其他行政人员中挑选确定临时负责人。如仍无合适人选的,可从事业性质人员中挑选政治素质好、能力强、干部群众公认的同志,指定为某职位临时负责人,其人事、工资关系等不变。确定的临时负责人人选须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待有合适人选时再作调整。
4、今后凡有新增设中层职位,或因轮岗、交流、回避等原因中层职位出现空编缺岗的,必须实行竞争上岗,否则该职位的聘任决定一律无效。
七、本方案由局党委负责解释。
附:
1、启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
2、启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民主考评评分表。
3、启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民主考评积分表。
中共启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
主题词:文广新 中层干部 竞岗 方案
抄 送:中共启东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