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启东市2021年度第3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启东市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受省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的(启)地呈字[2021]第4号《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土地征收方案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启东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方案,将位于东海镇云祥村、吕四港镇天汾镇村、南阳镇南阳村、王鲍镇久西村、寅阳镇农武村等2.8394 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耕地2.29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外将0.4577公顷国有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0.0329公顷国有未利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批 3.3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3.2971公顷;征收土地 2.8394公顷,
二、同意启东市的补充耕地方案。请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三、启东市要产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