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庆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王鲍镇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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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发〔2016〕9号
关于张庆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经济合作社:
经党委研究决定:
张庆男同志任更生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黄姝姝同志任聚星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丁红林同志任三岔店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黄炜同志任久隆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黄朱灵同志任中施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刘正兰同志任安良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袁红同志任建群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李锦莲同志任洪桥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中共启东王鲍镇委员会
2016年1月26日
王鲍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月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