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庆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王鲍镇 发布时间:2016-12-15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王委发〔20169

关于张庆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村经济合作社:

经党委研究决定:

张庆男同志任更生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黄姝姝同志任聚星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丁红林同志任三岔店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炜同志任久隆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黄朱灵同志任中施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刘正兰同志任安良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红同志任建群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李锦莲同志任洪桥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助理。

中共启东王鲍镇委员会

2016126

王鲍镇党政办公室          2016126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