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王鲍镇 发布时间:2016-09-09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王政发〔201629

镇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镇机关相关部门:

《王鲍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启东市王鲍镇人民政府

2016622

王鲍镇党政办公室          2016622日印发


王鲍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小型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交通等综合效益,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事业的持续发展,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江苏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办法〈试行〉》、《南通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启东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启东市〔201625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南通市和启东市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镇建立产权明晰、管护主体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投融资机制健全的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类型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实现工程安全运行和主体功能效益充分发挥。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一致。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二)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综合推进改革。

(三)突出重点。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

(四)因地制宜。明晰产权,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已完成改革任务且工程效益发挥正常的,原则上不调整。

(五)公益属性保持不变。公益性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后要保持其基本功能和公益属性不变。

三、工作目标

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建立适应我镇镇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基本扭转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的局面,形成权责明晰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体制;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体制;建立奖优罚劣、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

四、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为全镇范围内的小型水利工程。主要包括:

(一)中小河流。包括全镇一至五级河道。

(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灌溉泵站、灌溉管网及配套设备,小型涵闸,护岸,四级(及以下)公路桥梁等(含农发、财政、交通等部门投入兴建的)。

(三)农村供水工程。包括农村供水井(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不列入此次改革范围。

五、改革内容

(一)明确管护责任。进一步明确工程管理权,落实管护主体。工程原建设单位为行政主管机关,负责对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进行督查和监管。产权所有者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责任主任。个人(企业〉或其他社会资本投资的水利工程,在服从水行政部门和镇(园区〉管理的前提下独立行使使用权和管理权。管护主体必须服从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水资源调度,确保工程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管护经费。按照“责任主体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原则,积极探索研究制走优惠政策,鼓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财政部门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水利规费收入,安排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接受市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落实奖惩。

(三)探索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切实加强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结合实际成立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开展集约化的维修养护服务。在确保工程安全、公益属性、基本功能、生态保护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鼓励釆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等方式,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搞活经营权,并服从防汛指挥调度、非常情况下的水资源调度。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序开展,镇成立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各方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水利站,由纪建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办事机构和人员,并结合各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改革工作。

镇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组

组 长:黄豪杰 镇长

副组长:朱 芳 副镇长

成 员:纪建石 水利站长

周建芳 财政所长

杨 柳 农经站长

袁雄雷 国土所长

倪劲松 建设所长

各村支部书记

下设:

改革督查组

组 长:陈 宇

成 员:陈李娜 管宇飞

组织宣传组:

组 长:蒋勤荣

组 长:黄健森 施婷婷 刘 杰

资金保障组:

组 长:周建芳

组 员:杨 柳 黄玉琴

业务指导组:

组 长:纪建石

组 员:陈 超 黄冬磊 沈泽平

资料整理组:

组 长:陈 超

组 员:黄冬磊 沈泽平

七、时间部署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6月底前)。镇组织召开改革工作动员大会,统一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同时做好培训工作,确保参与改革的工作人员懂政策、懂业务、能指导、会操作。充分发挥宣传的主渠道作用,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参与度,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并积极争取群众的支持。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11月底前)。一是调查摸底(68月)各村按属地原则,全面开展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的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小型水利工程的数量及分布情况,进行测量、定位、拍照及相关属性分析。分类,逐条(座)、逐项登记,整理成册,并汇总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逐一制作完整的资料档案。为下一步小型水利工程登记打下基础。二是复核颁证(910月)档案资料汇总后要认真复核,复核工作在9月底前全面兒成。10月份将工程登记表在所属镇、村范围内公示7天,群众无异议后,进行工程登记造册、审核、报批、发放证书等相关手续。整个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工程登记证由市政府统一制作、颁发。三是落实管护(11月)各管护责任主体制订管护制度,落实具体管护责任人,签订管护协议,确保管护工作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12月底前)。镇村要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文件、资料认真整理,分类立卷归档,确保档案完整。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料汇总,形成总结,迎接上级验收。

八、工作措施

为确保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各村、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力配合,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改革的范围、目标、原则、工作计划、工作流程、组织方式以及相关职责划分等,全力推进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二)广泛动员,加强培训。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宣传动员工作力度,广泛宣传改革的意义、措施方法等,统一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在改革过程中,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业务培训,使参与实施改革的工作人员、基层干部熟悉和掌握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操作。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建立改革考核奖惩机制,实行考核评比制度,确保改革稳步实施。镇政府在加大对小型水利工程基础设施投入力度的同时,对改革工作完成较好的村在项目资金上予以倾斜。对改革推进不力的村采取相关组织措施予以推进,确保不拖全市后腿。

(四)强化协作,合力推进。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调研,及时了解和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典型带动,全面、稳步、深入推动改革。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和督促检查。镇财政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国土、农业、交通等部门要立足职能,强化服务,形成合力,确保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镇监察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保证改革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