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2-02 15: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统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市统计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0日止。

一、概述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社会经济活动服务作用的必然要求。2017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明确信息公开内容,组织全局职能科室分工负责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市统计局在信息工作机构建设上,指定农村科负责,由一名局领导分管;此外,确立了由办公室、综合专业牵头,各相关科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维护更新统计信息网及政府门户网站有关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局办公室还负责市统计动态信息的编辑发布,制定和完善市统计局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局综合专业负责统一发布社会经济统计数据和公众检索查阅、咨询、申请公开服务。

(二)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及相关制度建设

按照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2017年,我局进一步修订更新了启东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年度报告、规划计划、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等;规定了主动公开时限。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南通市统计信息网、启东市政府网站和《启东统计年鉴》等方式和渠道公开。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市统计局在已有制度的基础上,又制定了《统计数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制度,以确保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底,我局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3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件。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发生泄密情况

2017年度,启东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泄密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8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统计工作,了解统计信息公开渠道,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统计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收集网络和管理办法。把启东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力平台,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