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工作职能
来源: 启东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9-12-04 11: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统计局是启东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全市统计工作的规定,编制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镇(乡)、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执行国家、省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省统计标准;制定全市性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和完善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统计调查制度;负责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审批各镇(乡)、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

三、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全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统一组织各镇(乡)、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进行国民经济核算;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建立并不断完善宏观经济预警监测系统,向市委、市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工作。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拟定各镇(乡)、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