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启东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0-01-19 11:0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启东市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一如既往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为积极完善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体系,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启东市税务局明确新《条例》,将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强化责任划分,明确公开事项范围和标准。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从源头上明确不同公开属性的内容和界限、公开属性选择的流程和职责、公文公开和保密的要求等,进一步规范文件的公开属性管理和文件公开工作。

(二)突出政务公开重点

2019年正值减税降费的重要年,陆续出台了各类税收改革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启东市税务局继续围绕税收政策执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取适用于启东地方经济发展的最新税收政策及时在“中国启东”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宣传发布,公示公告、政策宣传解读等信息共26条,举办税收宣讲解读会二十多个场次,培训纳税人过万余人。

(三)强化渠道载体建设

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向广大听众介绍了全市税务系统今年来组织收入、税收管理改革、依法行政、纳税服务和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就网友、听众关于税收政策、办税事项等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地回答。严格落实服务标准,完善“热线咨询、网上咨询为主,现场咨询兜底”的一体化咨询服务体系,狠抓特服号96888747接通率、答复准确率和服务规范性,实现纳税人咨询一次性告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5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703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329.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2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启东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扣重大税收政策和人民群众关注需求,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新修订的条例发布实施后,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方面还有待加强,持续提升基层税务机关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理顺工作职责,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取得令社会各界更满意的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