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启东市铭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等2户单位:
因邮寄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被退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启税一分公告税通[2021]第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1年1月13日
启东市铭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等2户单位:
因邮寄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被退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启税一分公告税通[2021]第1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