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要求,特编制2016年度启东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概述
2016年,启东市商务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和《启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使全局公权力行使达到行为规范化、运行公开化、结果公正化,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效率,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促进全市开放型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制度机制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按照我局2015年印发的《启东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对公开范围和目录细化、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等各方面进行了明确。同时我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复查,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在《条例》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并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展现。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我局可根据工作需要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行使、透明运行,打造透明型、法治型机关,根据《启东市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启商〔2015〕38号),伴随领导分工调整,我局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同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法制科)牵头,明确责任分工工作。各科室按照信息公开权限,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办公室(法制科)对上报的信息严格把关,根据信息性质确定是否公开,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的通知》,发动全局上下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我局理顺了工作关系,减少了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政府公报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我局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高主动公开质量。2016年,我们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求有关科室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四)规范申请办理,提升答复水平。我局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在具体办理过程中,按照依法办理、慎重稳妥、规避风险、加强协调的工作思路,逐步破解依申请公开疑难问题,确保做好依申请的答复工作。第一,严把受理关。接到申请时,认真研判申请内容,不轻率答复不公开、不受理,不轻易出具答复书。第二,严把办理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及时与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和法律顾问联系,处理过程中随时沟通;对于敏感申请、群体申请和难以把握的申请,及时召开协调会。第三,严把答复关。以挂号信双回执方式寄出答复书,并留存票证,保存证据。对具体业务问题,特别是对敏感信息的答复口径,依法把握、审慎作答。2016年,我们吸取2014年在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答复不慎而败诉的教训,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水平,避免了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不当而引发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同时通过认真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服务,我们深切感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极大地促进了依法行政机制,是切实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行使、透明运行,打造透明型、法治型机关的有力抓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3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2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稳步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我们推行启东市商务局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我们依法向社会公开启东市商务局的行政职权(行政其他和行政处罚两类)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让服务对象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做到一目了然。共公开行政处罚权力66项,行政其他16项。
2.扎实开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6年,我们商务局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2016年共公开财政资金信息6条(包括下属事业单位)。
3.不断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商务局下属外派劳务服务中心是国家、省和南通市级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启东市商务局做好了该平台的信息公开。全年共公开公共服务信息5条。
(三)主动公开途径
1.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作用。我们加强“中国启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商务局版块、“中国启东招商在线网”和“启东旅游网”建设,2016年共公开各项政府信息850条。
2.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2016年,我们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的作用,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特别要适应传播对象化分众化趋势以及新兴媒体平等交流、互动传播的特点,更好地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注重用户体验和信息需求,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比下降80%。从申请渠道看,为信函申请。全年1件政府信息申请按期答复,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对提供政府信息复印、邮寄等服务均未收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队伍建设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稳定性不够,工作的连续性有待加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业务水平等有待加强;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容易导致工作重心不平衡。
2.公开内容方面。信息公开存在动态信息过多,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不够,让人民群众知晓的生产、生活和办事程序等信息不断加强,但具体能让百姓直接看懂,能用的信息较少。
3.重点领域方面。主动公开意识和责任有待进一步增强,重点领域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等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整体工作还需抓住重点,深入推进。
2017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对工作分解细化,制订具体措施,做好规范制定,加强工作指导,有针对性的抓好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条例》施行力度。以公开行政权力为重点,深化公开内容,以提升公开效果为目标,转变公开方式,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主线,夯实公开基础,以标准化、制度化建设为抓手,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树立法治的理念,抛弃“官本位”的信息公开思想。改变信息公开“形式多,实质少;结果多,过程少;原则多,具体少”的局面,使信息公开真正成为打造透明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手段。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继续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开展日常检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特别是重点领域的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微博、微信等渠道的作用,方便社会公众获取有效的政府信息。
七、附表
商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90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
||
(一)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数 |
条 |
1 |
(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数 |
条 |
6 |
(三)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五)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数 |
条 |
5 |
(六)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七)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八)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数 |
条 |
0 |
(九)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数 |
条 |
0 |
三、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 |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