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启东市旅游局201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 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4-03-28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局各科室:

为了扎实推进我局201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工作部署,现将《启东市旅游局201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启东市旅游局201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启东市旅游局201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局将按照市综治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对照年初签订的《启东市201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安法治建设责任书》的有关内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活动,并且结合行业特点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娟为组长,副局长李涛、陈惠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对本单位的综治工作实行既各负其责,又齐抓共管,互相协调的工作格局;

2.局党组全年召开4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综治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听取有关情况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3.与本系统下属单位签定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责任书,明确一把手为综治与长安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责任科室和联络员负责专项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全年上报法治建设信息不少于2篇;

4.定期向市综治委员会汇报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5.深入开展与镇乡、社区结对共建工作,每年到综治挂钩单位指导、督促、开展综治和平安建设活动4次以上;

6.加强本单位内保机构建设,做到领导、制度、人员和措施“四落实”。认真开展内部治安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严格本单位金融物资、资料室、财会室、仓库、保险箱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

7.落实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即:重要信息报告制度、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度、检查督办制度、责任查究制度,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8.切实做好反邪教工作。确保旅游行业内无邪教人员,杜绝漏管、失控,确保无进京赴省滋事事件;

9.认真开展“平安饭店”、“平安景区”、“平安旅行社”创建工作,继续细化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扎实抓好创建督查,不断提高系列创建水平;

10.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对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景点等场所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会同公安、工商、物价、交通等部门,加强旅游市场的规范整顿;

11.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全年开展各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长安建设宣传不少于6次。

12.局党组年内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永不放松的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和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市综治委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长安法治建设工作,为建设长安启东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