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自2010年市编办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启编发[2010]17号),同时根据南通市文件要求,自2011年3月份起不再收取任何费用(通商发[2011]197号)。现根据市财政局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的要求,我们认真编制了2015年度经费收支预算,预算总支出为88.7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现将有关编制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基本支出78.15万元
(一)人员支出63.72万元
按在编在职人员编制,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63.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1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07万元,绩效工资31.5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1万元。
(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4万元
包括住房公积金6.24万元,住房补贴1.1万元。
(三)公用支出6.87万元
包括定额公务费5.96万元;工会费0.76万元;福利费0.15万元。
(四)其他支出0.22万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费0.22万元。
二、项目支出9万元
1、外经宣传费9万元。
为广泛宣传出国劳务政策法规,经常在启东电视台相关节目上播放流动字幕,以告诫广大群众识别合法的中介公司,费用3万元(见2014年合同);启东日报刊登相关公告宣传,费用1万元;印刷宣传画册等在人群流动量大的地方进行宣传发放,费用3万元左右(见2014年相关印刷费附件)。
同时,南通市商务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在南通电视台做常年广告,用于宣传出国劳务政策和发布相关信息,共需2万元(见2014年发票)。
三、购置性项目支出1.61万元
1、购置笔记本电脑1台0.55万元。
因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赴外省市招工的情况明显增多,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从方便出国劳务人员的角度出发,我们外派劳务服务中心和南通培训中心一起赴招工人员所在地,进行一次性现场培训和系统录入,为方便携带,特申请购置笔记本电脑一台。
2、购置台式电脑2台0.8万元;购置激光打印机2台0.26万元。
外派劳务在人社局下设人才市场中设置报名点,为开展工作需要,配置电脑及打印机。
特此说明。
启东市外派劳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