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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商务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2-26 发布日期: 2018-02-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启东市商务局窗口业务办理须知
启东市商务局窗口业务办理须知
来源: 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2-2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变更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后签字、盖章),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业务申报)网址:http://gov.ec.com.cn(新办:网上备案登记后直接打印,变更:下载空白表格后填写)

2.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3.企业介绍信;

4.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依法办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

6.办理变更事项时除上述材料还需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正副两本;提交变更申请书(简要说明所需变更的事项);

7.如有遗失,须在省级以上经济类报刊上刊登遗失启事,凭启事(原件)办理补发。

注:上述材料未标明份数的,均为一份

二、加工贸易企业经营情况和生产能力证明的审批

1.网上填写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申请表(请对照企业类型填写),发送至“启东外贸”或“启东外资”(网址http://gov.ec.com.cn);

2.网上上传如下文件:环保验收文件、消防验收文件、安全验收文件、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首次申请企业需先网上填写基本信息,待商务部门同意后再填写如上步骤。

属于下列范围的企业,须进行实地验厂(企业法人和主要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需要在场)

1.新成立的加工贸易企业首次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

2.企业停产半年以上重新开展加工贸易的;

3.企业申请的成品超过原经营范围(即扩大经营)的;

4.企业试产期后,重新核定生产能力的。

上述材料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需原件;未标明份数的,均为一份。

三、一般原产地证注册或办理

1.填写完整的《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自营进出口权批件(资格证书或批准证书或备案登记表)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4.企业海关代码证及复印件一份;

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6.手签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技术进口合同登记初审转报

1.《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应盖章签字;

2.《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应盖章;

3.企业申请报告;

4.技术进出口合同正本、副本以及中文译本;

5.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其中中方为营业执照及进出口经营权证明文件,外方为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6.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还需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7.项目可研性报告;

8.企业介绍信;

9.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合同数据变更时还需提供《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应盖章),以及原《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非原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未标明份数的均为一份。

五、旅行社分社、服务网点备案

1.由设立社法人登录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备案申请(网址http://jianguan.12301.cn/);

2.填写并上传如下材料:

(1)分社、服务网点经理身份证正面;

(2)分社、服务网点经理身份证反面;

(3)分设、服务网点经理履历表;

(4)分社、服务网点经理劳动合同附件;

(5)分社、服务网点营业执照;

(6)经营场所证明;

(7)其他材料:设立社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联系人:陆羡、单松杰联系电话:0513-83345056

地址:启东市政务中心3楼商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