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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8-02-26 发布日期: 2018-02-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须知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须知
来源: 商务局 发布时间:2018-02-26 00:0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自2016年10月8日起实行备案管理。

备案事项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

(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期限、投资行业、业务类型、经营范围、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组织机构构成、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变更;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姓名(名称)、国籍/地区或地址(注册地或注册地址)、证照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资金来源地、投资者类型变更;

(三)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

(四)合并、分立、终止;

(五)外资企业财产权益对外抵押转让;

(六)中外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

(七)中外合作企业委托经营管理。

证明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三)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的,无需提供);

(六)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备案流程

企业申报—备案办理—领取回执

企业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自行登录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wzzxbs.mofcom.gov.cn/)企业申报平台进行信息录入。提交申请后,材料无误3个工作日发布结果。

联系人:郁艳艳 吴婷 联系电话:8092951880929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