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848-8/2021-00115 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商务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21-10-14 发布日期: 2021-10-14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建立境外企业涉外疫情防控熔断机制的通知
关于建立境外企业涉外疫情防控熔断机制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10-25 15:24 累计次数: 字体:[ ]

镇、园区街道,市境外企业疫情防控协调组各成员单位:  

今年以来,境外疫情持续扩散蔓延,涉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筑牢涉外防控网络,扎实做好境外企业疫情防控 工作,杜绝疫情扩散蔓延,保障境外企业人员健康安全,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境外企业涉外疫情防控熔断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境外企业工作机制不健全,未制定疫情处置应急预案, 不及时准确报送境外企业疫情防控和人员健康情况,存在瞒报、 漏报、迟报现象的,一律暂停该境外企业工作人员、劳务人员外派手续;

二、境外企业安排未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开展涉外相关工作的,一律暂停该境外企业工作人员、劳务人员外派手续;

三、境外企业外派人员未按要求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一律暂停该境外企业工作人员、劳务人员外派手续;

四、境外企业不配合驻外使领馆、经商处防疫要求,被驻外使领馆、经商处通报的,一律暂停该境外企业工作人员、劳务人员外派手续;

、境外企业向同一国家或地区派出人员超过100人未安排随行管理人员的,一律暂停该境外企业工作人员、劳务人员外派手续;

六、境外企业外派人员未按要求培训备案的,一律暂停该境外企业工作人员、劳务人员外派手续;

七、境外企业在境外发生突发事件未及时妥善处理的,造成国内外负面舆情影响的,一律暂停该境外企业工作人员、劳务人员外派手续;

八、境外企业在境外项目现场管控措施不力,发生聚集性感染的,一律暂停该境外企业工作人员、劳务人员外派手续

启东市“外防输入”联防联控机制

境外企业疫情防控协调组 

(代章)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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