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424848-8/2019-00024 | 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通知 |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商务局 | 文号: | 无 | ||
| 成文日期: | 2019-03-14 | 发布日期: | 2019-03-14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商务局窗口告知单 | ||||
一、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或变更
申请人自行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http://iecms.mofcom.gov.cn/)进行信息录入和上传扫描件,备案登记机关通过后领取或邮寄《登记表》。2016年12月1日前通过原系统备案的企业,请联系备案登记机关开通用户。
1.首次备案须扫描上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分支机构负责人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后签字、盖章)、.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须包含“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业务);
2.依法办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还须扫描上传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原件;
3.依法办理登记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须扫描上传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申请表原件及企业法人同意分支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书面申请材料原件;
4.办理变更事项时除上述材料还需提供:《登记表》原件或《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原件正副两本(提交窗口或邮寄);
5.《登记表》遗失或损坏,申请人需补领的,按照自负其责的原则,向原备案登记机关提交遗失或损坏补领书面申请原件(提交窗口或邮寄)。
二、一般原产地证注册或办理
1.填写完整的《原产地证书注册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自营进出口权批件(资格证书或批准证书 或 备案登记表)正本及复印件一份;
4.企业海关代码证及复印件一份;
5.签证机构需要的其他资料;
6.手签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企业技术进口合同登记初审转报
1.《技术进出口合同申请表》,应盖章签字;
2.《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应盖章;
3. 企业申请报告;
4. 技术进出口合同正本、副本以及中文译本;
5. 签约双方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其中中方为营业执照及进出口经营权证明文件,外方为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6.支付方式为提成的合同还需提供相关财务报表;
7.项目可研性报告;
8.企业介绍信;
9.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合同数据变更时还需提供《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变更记录表》(应盖章),以及原《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和《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表》复印件;
四、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
1.填写完整的《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备案回执复印件。
4.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5.实体卡样本/虚拟卡记载的信息样本;
6.单用途卡业务、资金管理制度;
7.单用途卡购卡章程、协议;
8.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
9.对备案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注:《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下载网址-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https://ecomp.mofcom.gov.cn/
五、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6年第3号),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自2016年10月8日起实行备案管理。
备案事项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二、外商投资企业变更
(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名称、注册地址、企业类型、经营期限、投资行业、业务类型、经营范围、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组织机构构成、法定代表人、外商投资企业最终实际控制人信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变更;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包括姓名(名称)、国籍/地区或地址(注册地或注册地址)、证照类型及号码、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资金来源地、投资者类型变更;
(三)股权(股份)、合作权益变更;
(四)合并、分立、终止;
(五)外资企业财产权益对外抵押转让;
(六)中外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
(七)中外合作企业委托经营管理。
证明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材料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承诺书》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报承诺书》;
(三)全体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证明,包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未委托他人签署相关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投资者基本信息变更的,无需提供);
(六)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明(变更事项不涉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无需提供)。
备案流程
企业申报—备案办理—领取(邮寄)回执
企业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自行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http://wzzxbs.mofcom.gov.cn/)企业申报平台进行信息录入。
注:上述材料非原件的均需加盖公章,未标明份数的均为一份。
联系人:吴婷 陈专 联系电话:0513-83345056
地址:启东市政务服务大厅4楼13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