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848-8/2018-00050 | 分类: | 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商务局 | 文号: | ???启商〔2018〕102号 | ||
成文日期: | 2018-08-30 | 发布日期: | 2018-08-30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启东市商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依据中共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启东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文件资料汇编》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与使用
1、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派车制度。符合省、市用车口径范围的必须填写《启东市商务局用车申请单》,交由办公室。办公室指派专人登陆启东市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用车申请,经局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市公车管理平台。除紧急情况外,申请用车应提前一天通知办公室。无派车手续擅自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进行处理。
2、公务用车在工作时间以外,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遇有特殊情况使用车辆,必须请示局主要领导,履行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公务用车使用设置“使用台账”。办公室及时记录驾驶人员出车事由,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等,一出车一记载。
二、车辆维护与修理
1、车辆如需要维修保养,驾驶员要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断故障发生部位,并填写《启东市政府公务用车至4S店维修保养送修单》,由局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2、车辆必须到单位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件或在非指定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3、所有车辆实行定时凭加油卡加油。由办公室在中国石化加油站办理加油卡充值;赴外地出差期间加油,可到出差地的中国石化加油站加油。
三、车辆安全
1、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统一管理、以及未经局领导及办公室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警告。
2、除特殊情况并经局领导及办公室同意外,车辆夜间原则上不得在外过夜,驾驶员须将车辆停放回单位车库或指定停车位内。
3、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启东市商务局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