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水务局防汛块石管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启东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06-21 16:4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启东市水务局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水务局防汛块石管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总报价超过总价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防汛防旱物资管护(或供应)或水利工程运行、管护、维修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以及养护合同。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公告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询价公告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按照不响应处理,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投标报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过程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规定应完成的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管理费、差旅费、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也不因实际服务周期的延长或缩短而调整。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在递交报价文件3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单位。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招标人均将予以拒绝。

5.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或咨询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水务局

联系人:张极荟 联系电话:0513-83212180

咨询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凤姣 联系电话:0513-83106618

6.报价文件的构成

(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须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时提供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提供建设单位相关证明)复印件以及养护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6)报价表: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四格式填写)。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请于2022年06月27日上午09:00 - 09:30 密封送至启东市水务局5楼会议室并登记(只接受直接送达),逾时则不予受理。本项目询价文件资料费100元在投标截止前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收取,无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资料费。

五、报价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免收报价保证金。

六、商务部分要求

(一)项目内容:目前我市共储备防汛块石4.9万吨,其中省级3.3万吨(灯杆闸1.2万吨、头兴港1.8万吨、连兴港0.3万吨),市级1.6万吨(滨海园区0.8万吨,连兴港0.8万吨),根据省防办及南通市防办要求,为加强我市防汛块石的管护,确保防汛物资的功效,需对防汛块石全年进行巡查、养护。

(二)服务范围:对我市储备的4.9万吨防汛块石提供全年的巡查、养护服务。

(三)管护服务细则:详见公告附件

(四)服务周期:本项目预算费用为每年6.6万元(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七、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www.qidong.gov.cn/)予以公布。

2.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且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

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提交形式:银行转账形式(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履约保证金在完成管护服务后经采购单位同意一个月内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启东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银行

账号:520958228569

4.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如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业绩等证明、串标、围标等情形,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者成交。如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购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付款方式

分两次支付,每半年为一个支付周期。第一次为6月底,第二次为次年1月底,每次支付合同价的一半(考核合格后方可支付)。经考核合格(综合评定分在80分以上),在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第一个月付清相应管护费用。


启东市水务局

2022年0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