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79-X/2022-00107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水务局 | 文号: | 启水务〔2022〕63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5-05 | 发布日期: | 2022-05-05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启东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
各相关科室、各下属单位: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现将我局2022年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公平公正公开为遵循,发挥监管效能优势,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不同抽查类型、抽查对象及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搭建工作平台
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平台,使用局账号及密码,登录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在主页面点击“抽查检查(双随机)”即可进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
(二)健全随机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我局将及时更新系统内的企业名单,在数据库中按行业、比例随机抽取企业。
2.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及时更新现有的检查人员库,运用双随机抽查软件将在库执法人员随机分组,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3.随机匹配。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确定被检查主体、检查责任人及检查内容。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2022年抽取检查比例原则上按照清单的比例抽取。在1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一般不得超过2次。对重大工程、涉及重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和区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纳入重点抽查范畴,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可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抽查及完成时间
各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频率,及时抽取任务,随机抽取事项清单库,现场检查;对政府重大项目,保证1-2次检查,直至工程结束。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年检查任务,确保抽检事项。
(五)规范随机抽查流程
开展实地检查,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开展检查,应当通过制作检查记录或者录取视音频的方式,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于检查过程中涉及到的证据材料,应当依法及时采集和保存。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当场纠正的,应当依法提出整改要求,并做好记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立案调查处理;属于其他行政机关管辖或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具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检查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检查处理结果及时录入系统。
(六)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
各相关部门及时将抽查结果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将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
附件:水务局随机抽查年度计划表
启东市水务局
2022年5月5日
附件:
2022年度启东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表1: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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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抽取比例 |
抽取数量 |
检查频次 |
检查层级 |
1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检查 |
取水相关事项 |
取水单位和个人 |
现场检查 |
10% |
4 |
每年2次 |
县级 |
2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
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 |
生产建设 单位 |
现场检查 |
5% |
2 |
每半年 1次 |
县级 |
3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检查 |
河道管理范围内在建项目 |
在建项目 |
现场检查 |
20% |
1 |
每年1次 |
县级 |
4 |
||||||||
备注 |
检查方式可填写现场检查、网络检查等。 |
表2:
跨 部 门 综 合 抽 查 计 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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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名称 |
检查领域 |
联合检查部门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数量 |
检查频次 |
检查层级 |
1 |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检查 |
取水相关事项 |
市场监管局 |
现场检查 |
5% |
2 |
每年1次 |
县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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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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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任务发起部门填写,可提出需要配合的部门,由市/县双随机联席办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