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4679-X/2022-00168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启东市水务局 | 文号: | 启水务〔2022〕100号 | ||
成文日期: | 2022-07-18 | 发布日期: | 2022-07-18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市水务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 |
各科室、各下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题部署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启安委〔2022〕6号)和《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通水督〔2022〕1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从即日起,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将《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启东市水务局
2022年7月18日
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启安委〔2022〕6号)和《市水利局关于开展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通水督〔2022〕11号)精神,扎实开展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促进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从即日起,聚焦水利行业4个重点领域,在全市水利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水利工程建设(共10条)
聚焦水利工程基本建设、农村水利建设、移民后扶工程建设等安全,重点排查以下10种情况:
1.工程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和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备及落实情况。
2.项目法人、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执行等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情况。
5.高边坡、基坑(槽)、有限空间、起重设备、施工机械、模板、脚手架、临时用电、危化品使用、高空作业防护和油库、仓库、施工生活区防火防风等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6.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落实情况。
7.是否存在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等情况。
8.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或 分隔功能分区。
9.未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未组织全员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和培训,员工不能熟练掌握“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10.敷设临时电源线路,未使用绝缘导线;架空高度室内小于2.5m,室外小于4m,跨越道路小于6m;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
二、水利工程运行(共6条)
聚焦闸站、堤防、农水工程等安全,重点排查以下6种情况:
1.各类水利工程“四个责任人”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按照安全调度运用规程运行情况;启闭设备、穿堤(坝)建筑物、软硬结合部、堤顶堤身、挡墙护坡等工作状况。
3.各类闸站工程安全监测设施运用状况,安全管理、管护人员和日常巡查情况;闸门、启闭设备等水利工程永久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安全鉴定工作情况;建筑物和机电设备等级评定工作情况。
4.老旧电气线路及电气设备设施存在破损、腐蚀、老化等现象;超负荷运行,与使用环境不匹配。
5.配电室(房)内电气绝缘安全用具中的绝缘拉杆、绝缘挡板、绝缘罩、绝缘夹钳的绝缘试验周期超过一年;高压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绳的绝缘试验周期超过半年;电缆线未设置在电缆沟内,未设置防护盖板;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低于2.5m且设置的遮拦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低于2.2m。
6.配电箱(柜)未安装漏电断路保护器,与末端漏电保护开关动作时间、电流不相匹配;使用安全性能极差的、已被淘汰的闸刀开关;金属箱门与金属箱体未采用编织软铜线做接地及跨接;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存在缠绕或挂钩现象。
三、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共3条)
聚焦在建水利工程和运行管理工程安全度汛,重点排查以下3种情况:
1.水利工程汛期各项防汛工作落实情况;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防汛应急准备情况。
2.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尤其是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闸是否制定落实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防范施工场所和营地周围存在的滑坡、坍塌、洪水、台风等突发灾害情况。
3.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对汛期水利工程运行重点部位巡查监测以及对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的通信预警情况;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等情况。
四、人员密集场所(共4条)
聚焦防范火灾、爆炸、防止踩踏、疫情防控等,重点排查以下4种情况:
1.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宿舍、出租房屋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水利工程上的既有建筑(包括闸、泵站、涵等)安全管理情况。
2.水利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多合一”、改扩建自建房等安全管理情况,尤其是10人以上人员密集场所。
3.全市水利系统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已排查出的危旧房屋消险情况,尤其是安全鉴定为D级的。
4.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牌、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燃气使用和消防器材配备情况等。
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坚持攻坚行动与专项整治、大检查相结合,坚持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坚持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相结合,强化问题导向,聚焦整治事项,常态开展执法检查,防控大风险、整治大隐患、杜绝大事故。要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切实强化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请各科室于11月10日前将百日攻坚行动总结报送安全生产监管科。联系人:蔡明霞。
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责任清单
序号 |
整治攻坚内容 |
涉及科室 |
|
1 |
水利工程建设 |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 |
工管科、农水科、堤闸所 |
2 |
农村水利建设 |
农水科、水利站 |
|
3 |
移民后扶工程建设 |
法规科 |
|
4 |
水利工程运行 |
闸站 |
堤闸所 |
5 |
堤防 |
堤闸所 |
|
6 |
水利工程安全度汛 |
防汛办、堤闸所 |
|
7 |
人员密集场所 |
办公室、堤闸所、工管科、农水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