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4679-X/2022-00104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通知
发布机构: 启东市水务局 文号: 启水务〔2022〕44号
成文日期: 2022-04-01 发布日期: 2022-04-01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启东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2-04-05 15:3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通安委办〔2022〕1号)、《2022年全省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苏水办督〔2022〕2号)、《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通水督〔2022〕6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启安委办〔2022〕11号),我局制定了《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启东市水务局

2022年4月1日

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和南通市水利局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围绕“两个根本”,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如履薄冰、守住底线”,深化提升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全链条管控机制,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

1.推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继续深入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安全生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开展“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专题宣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部署要求传达到基层一线。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筑牢安全发展思想基础,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加强安全防范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2.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化提升。全面落实“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印发《深化提升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分析水利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健全完善制度标准和措施,持续有力抓好专项整治2个专题和4个领域重点任务的推进和落实,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扩大整治成效。坚持机制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定期调度、督促提醒、加强督查,确保年度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3.开展水利行业燃气使用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对管辖范围内燃气使用情况以及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范围内涉及燃气管道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清单。加强燃气安全管理,集中开展安全隐患整治攻坚,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动态更新隐患清单,落实资金保障,加强督导检查,坚决防范遏制燃气事故。

4.开展水闸等水利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水闸、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工程巡查检测和设备维护,落实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督促各单位对水利设施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完善档案资料。

三、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5.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印发《市水务局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充分发挥局领导的统筹、领导、协调作用,把安全生产融入水利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工作规则,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

6.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履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水利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型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管。

7.强化重点领域、重要节点督导检查。将安全生产作为年度综合考核重点内容,针对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管理、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结合党的二十大、全国“两会”、岁末年初、国庆等重要时段,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单位,加大曝光力度,强化警示约谈,举一反三查找制度漏洞和监管不足。

四、着力防控重点领域安全风险

8.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尤其是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等)辨识管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隐患,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加强施工分包活动管理,深化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和水利建设市场“两场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9.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堤防、水闸等安全管理,推进工程安全鉴定工作。落实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强化病险工程安全度汛。持续加强农村水利桥梁安全管理,落实落细农村桥梁管养责任,健全完善农村桥梁清单管理、动态更新、闭环整改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维修养护和专业检测评定等措施落实。

10.加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勘测勘察野外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制度规范,落实安全防控措施。进一步强化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勘测设计过程中安全生产措施技术审查等工作,按规定足额计列安全文明措施费。

11.加强局直属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防控。推动局直属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做细做实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办公场所、出租房屋、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完善消防设施设备,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深化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危房消险工作,实施危房“一案一策”整治、动态销号管理。

五、巩固提升安全基础工作

12.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全面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督促涉及科室和局直属单位做好用户管理、信息上报等工作,每月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状况信息上报工作,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突出重点开展集中会办和一线指导,提升安全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13.推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加大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实施“精准执法+优质服务”,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发频发违法行为。实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季报告制度,每季度上报不少于1个安全执法案例,督促各级安全监管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14.强化社会化风险防控。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推动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通过运用经济和市场手段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机制,鼓励单位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5.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宣教活动,加强典型经验和安全知识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组织开展针对性、多方式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培训,强化市级水利安全监管队伍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建立健全开工“第一课”讲安全制度,加强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管理,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鼓励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水平。

16.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我局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应急处置卡制度,优化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保障措施准备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