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和鑫商贸便民服务中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 启东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12-10 15:1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启东市审计局完成了和鑫商贸便民服务中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6年8月22日,怡福苑南侧安置房项目获启东市行政审批局同意登记备案。项目含7层住宅楼23幢、幼儿园及农贸市场等,项目投资主体为鑫城城镇建设公司。农贸市场即为本次审计项目和鑫商贸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位于汇龙镇港东路东侧、紫薇路北侧。根据怡福苑南侧安置房施工合同:农贸市场工程如由承包人施工,则暂定合同价由代理单位编制后送财政评审中心审定。工程经市财政局评审中心评审,审定额2767.29万元。2018年7月17日,鑫城城镇建设公司与怡福苑安置房工程施工单位南通金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价3500万元。根据鑫城城镇建设公司提供的情况说明:差异原因是财政评审报告中未含技防工程、室外花池工程、地下车库标示标牌划线工程,也未考虑基坑支护及降水费用等;同时,项目根据设计规范变更调整了地下室防水、增设结构要求、摊位施工及屋面虹吸雨水系统等;因财政评审中心对同一项目不做二次评审,故未申请二次评审。

二、建设管理情况

(一)招标等情况

怡福苑南侧安置房项目(含和鑫商贸便民服务中心),由启东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实施勘察及施工图设计;监理、施工,经公开招标,由江苏省苏通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南通金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和鑫商贸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怡福苑南侧安置房的附属工程,2019年3月21日,鑫城城镇建设公司与江苏省苏通建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本工程作为怡福苑安置房工程的一个部分整体并入怡福苑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均根据原怡福苑安置房工程监理合同条款执行。

(二)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及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2019年8月22日,本项目由鑫城城镇建设公司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被评定为合格工程。2020年4月22日向启东市行政审批局竣工备案。2020年4月24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宗地面积1067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145.27平方米。鑫城城镇建设公司编制了项目决算,竣工决算金额11782.1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558.89万元、配套及零星工程费用239.18万元、与工程相关费用238.7万元;无形资产7745.38万元。本项目的主体工程、电力工程、给水工程在项目竣工决算前已经过工程结算审计,总送审额3912.47万元,工程结算审定额3716.42万元,核减额196.05万元。

三、审计结果

经审计,本项目竣工决算额核减7.39万元,审定总投资11774.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558.89万元;配套及零星工程费用239.18万元;与工程有关的其他费用231.31万元;无形资产7745.38万元。

项目已支付11668.36万元,尚余106.4万元工程款未支付。

四、审计发现问题

工程未及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本项目分别于2018年5月21日、6月29日、8月16日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工程实际于2017年3月25日开工建设。

五、审计处理及问题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启东市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报告,要求鑫城城镇建设公司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审批程序,确保手续齐全、程序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