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29日起,对启东市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含政府债券、人才专项等专题)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相关部门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