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8月4日在启东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来源: 启东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15:02 累计次数: 字体:[ ]

受市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加大财源调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着力保障民生,确保财政运行安全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保障重点支出。拨付42365万元用于新冠疫情防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投入6063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28.69亿元,推进蝶湖中学、建新中学二期、少年宫、高新区医院、东疆雅苑、吕四港通用码头等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公共服务和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支出。

——强化政策引领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持续加大减负纾困力度,运用资金奖补、基金合作、金融产品等多种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34.53亿元,出台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等文件,助力企业产业转型升级;设立创新投资基金,扶持重点领域初创型企业发展;持续通过“小微贷”“苏科贷”等财政金融业务支持企业发展。

——聚焦聚力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就业优先,拨付8681万元统筹开展稳岗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资助困难群体参保等。聚力保障教育投入,全年教育支出19.64亿元。投入3511万元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及低保、重残等对象生活补助标准稳步提升。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升管理效能。坚持过紧日子,部门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压减10%。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规范。出台市属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指引,引导国有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预算编制、执行、预算绩效管理等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2540万元,支出104599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287861万元,支出140545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637万元,支出74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8284万元,支出215112万元。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强化预算支出约束,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预算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不精细,部分支出无明细。“北沿江铁路资本金”等4个项目,年初预算16.58亿元,调减10.18亿元,调减率达61.4%,预算执行调整较大。“拆迁地块费用”“城建交通计划”2个项目,年初预算分别为12.3亿元、10亿元,实际拨付市城建指挥部9.5亿元拆迁补偿款、3.8亿元项目建设资金,均无明细支出。

(二)少部分预算单位虚列支出,财政监督不够到位。2022年12月,5家单位7个项目虚列支出1649.17万元,资金被转入单位往来款中。对年底申请支出预算的项目,市财政局未能根据项目实施进展严格审核资金需求情况。

(三)部分存量资金未按规定盘活统筹使用。截至2022年末,省财政2020年前下达的6项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结余1125.09万元,尚结存在市财政,未按规定盘活统筹使用。

(四)非税资金专户未达账项清理不及时。截至2023年4月末,非税资金专户有456笔计1992.77万元银行未达账项未及时清理。

(五)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不到位。6个重点项目涉及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3个重点项目涉及单位未开展绩效自评价,7个重点项目涉及单位自评价工作流于形式。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预算2.5亿元,实际仅拨付3800万元,但自评满分;生活垃圾清运撤桶并点项目,目标完成226个点位建设,实际仅实施136个,但自评结果为“优”。

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对2022年度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进行专题审计。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个别债券项目申报投资额与实际投资额差距较大。启东市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在申报专项债券时,计划总投资33785万元,其中专项债券融资20000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0800万元,比申报债券时的计划投资额减少12985万元。

(二)专户管理执行不到位。2022年市财政局将13个项目的单笔专项债券资金同时下拨给项目实施单位多个银行账户,部分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与项目实施单位其他资金混用,未能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三)部分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少数项目在申报政府专项债券时,前期准备工作不够充分或未根据当年实际需求申请额度,导致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慢,资金闲置。截至2023年3月末,有5个项目10867.33万元债券资金闲置超过1年。

三、部门和区镇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对市级170家预算单位电子数据进行总体分析,重点审计预算执行、收入和往来结余资金清理缴库等情况;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区镇、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单位和有关区镇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少部分单位收入征收不到位,上缴不及时。2家单位40.16万元罚没收入和38.41万元房租收入未收缴到位;11家单位61.85万元非税收入挂在往来款账户中,未及时上缴。

(二)少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精准,调整不到位。每年12月,市财政均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支出预算,部分单位在调整后,预算执行率仍较低。个别单位2019年至2021年3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涉及预算资金2040.9万元,其中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等28个项目未支出。2022年,市财政采取十项举措,先后6次对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压减。但有9家单位的12个项目仍未作出调整,涉及预算资金966.81万元,实际支出229.85万元,平均预算执行率23.77%。其中4个项目未支出,涉及预算资金263.95万元。

(三)少部分单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财务管理薄弱。2家单位超范围发放自行评定的考核奖励、节假日值班补贴10.6万元,2个镇违规为机关干部购买商业保险14.87万元,2个区镇的少数公车驾驶员违规给私家车加油;3个镇违反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2281.46万元,个别镇2019年至2021年多支付环境综合整治服务外包费用30万元。

(四)少部分单位公务用车不规范,管理不到位。3个镇长期租用社会和个人车辆,未履行审批手续;个别单位部分公务用车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及时;个别单位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混入“其他交通费用”科目中列支。

(五)少数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资产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将20万元以上的工程拆分为20万元以下的多个零星工程,由其职能科室直接指定相关养护单位实施;个别单位部分采购无记录单或报价单,部分采购无审批手续。个别单位两处房产未登记入账;2个镇47.05万元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个别单位2018年12月购置的8台打印机至今存放于仓库,已闲置四年多。

(六)部分单位收入和往来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缴库。2022年末,54家单位166笔收入和往来结余资金共计7156.38万元未及时清理缴库。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

四、重大政策落实和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交叉审)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按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学前教育专项经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审计;在本次预算执行审计中,对生育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题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新冠疫情防控稳准有力,各部门各单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大工作力度,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得到增强。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情况审计

2020年至2022年市本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支出共计63205.03万元,其中:核酸检测28128.39万元、防疫物资11019.51万元、隔离观察点费用9008.27万元、防控工作经费13286.31万元、办公经费1762.55万元。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 资产、物资管理不到位。一是资产盘亏。流调基地资产盘亏1台打印机、2台电脑,价值共计1.7万元。二是资产价值登记不完整。市卫生健康委对由财政直接付款的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三是部分资产、物资未随着政策调整及时处置。主要有:93套核酸采样小屋共计510.9万元、流调基地65台电脑和3台打印机等计55.67万元资产,均未明确资产管理方,无单位登记入账,分别存放在各采样点和流调基地;24台污水处理设施共计115.92万元存放在和合粮库仓库。

审计指出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召集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召开防疫资产处置专题会议,明确相关资产处置方案。

2. 部分结余资金未及时处置。南、北街道微网格员工作经费、防疫专项资金结余共计329.32万元,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未及时处置,尚结存在两单位账户。

(二)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22年6月末,我市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37.25万人,占全市人口34.43%;全市建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320处、养老机构50家。2019年至2022年6月,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共计10323.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老年人体检参检率不达标。2020年、2021年老年人参加体检分别有17.27万人、18.14万人,参检率分别为66%、68%,均未达到90%以上要求。

2. 部分收支不合规。市民政局支付不符合享受对象的智慧养老“一键通”服务资费2.05万元,向已死亡人员、非党员老人按党员标准违规发放尊老金0.21万元。4家中心敬老院超标准收取13名老人寄养费共8.75万元;2家中心敬老院以现金形式收取老人寄养费21.69万元,超过3个月才上缴财政专户。个别中心敬老院7名护工冒用五保户之名就医、购药,盗刷医保基金1.83万元。

(三)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9年至2021年,全市共实施249个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通过验收221个,新增耕地面积292.98公顷。总投资26501.87万元,其中:南通财政资金4528.29万元、启东财政资金19858.52万元、其他国有资金2115.06万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 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少数镇将534.7万元村级补助资金滞留在镇财政未下拨;3个镇向项目验收不合格村拨付补助资金909.38万元;部分村将1199.52万元补助资金统筹计入村经营收入,未按要求分明细科目单独核算。

2. 个别项目虚增工程量多付工程款。个别村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宅陇填埋和土方疏浚工程虚增土层置换工程量,多付施工单位工程款60.41万元。

3. 项目建设实施不合规。一是部分项目选址不合理。63个地块分别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及允许或有条件建设区,涉及面积共计111亩。二是部分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3个镇5个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在中标通知书前或中标公示期间,涉及合同金额263.07万元。三是部分项目过程管理不规范。个别镇2019年占补平衡项目增加9.14万元工程量无变更手续,2个镇6个项目地块填埋或平整不到位。

4. 新增耕地管护不力。9个镇74个地块150.18亩抛荒未种植,6个镇23个地块29.38亩用于非农建设,5个镇7个地块14.32亩被开挖破坏,5个镇9个地块23.54亩变为林地或草地。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各区镇正根据审计要求积极整改。

(四)市2019年至2022年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审计

2019年至2022年,共新建、改造公办幼儿园43所,其中:直属幼儿园8所、镇(园区)幼儿园35所,工程合同价共计57772.64万元,已支付工程款49121.95万元。市本级财政拨付学前教育园舍改造、教育装备等专项资金37050.93万元;回购民办幼儿园办园点45个,回购价款8317.69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913.3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学位空余率较高。2022年末,全市按规划已建成的60所公办幼儿园可提供学位17730个,实际在园幼儿13612人,学位空余率23.23%,其中:城区为12.29%、区镇为30.86%。

2. 少数项目长时间未进行工程结算。高新区海韵幼儿园、市慕卿幼儿园新建工程分别于2020年8月、2021年6月竣工验收,截至2023年6月施工单位尚未递交工程结算资料。

3. 违规减免保教费。12所幼儿园全额或部分减免教职工子女保教费33.86万元。

(五)2020年至2022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

2020年至2022年维修资金收入合计60363.31万元,其中:交存收入49388.43万元,利息收入10974.88万元;支出合计2831.16万元;2022年末累计结余151717.72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现行的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一是实施细则未据实调整。我市现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系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和财政局于2015年联合制定,2018年、2020年,两部门相关维修资金管理职责均调整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已不能满足当前管理需要;二是相关约束条款依据不足。我市实施细则规定开发建设单位须交足维修资金后,才能办理商品房初始产权登记,但现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均无此要求。

2. 业主缴纳的部分维修资金滞留在代收单位。恒大项目开发商代收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3586.6万元,截至2023年5月滞留在代收单位账户中,未上缴至维修资金管理专户。

3. 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2016年5月购买的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两年保修期满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未能及时就系统的维护与软件公司续签或重新招标。2022年12月系统崩溃,无法正常运行,截至2023年5月尚未完成修复,导致业主的维修资金无法正常查询、使用和结算。

(六)生育津贴发放情况专题审计

1. 部分职工生育津贴与工资待遇重复享受。26家单位的53名职工在产(休)假期间,工资由所在单位按产(休)假前标准正常发放后,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重复取得工资待遇合计61.01万元。

2. 垫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收回后未及时上缴财政。由财政预算先行垫付的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单位在收到市医保中心支付的职工生育津贴后,应清算上缴财政。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收到市医保中心转来的职工生育津贴共计1446.97万元,未及时清算上缴财政。

五、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一)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2022年,市审计局持续推进投资审计工作转型,指导和推动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起工程决算(结算)审计主体责任。目前,市代建中心和4家国有企业集团已按要求履责。市审计局继续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对学校、安置房等5项工程开展竣工决算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管理规范性和工程结算准确性等内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竣工决算未编制或编制不准确。连兴港套闸工程、大洋港工程、光华苑安置房工程未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表;渔人码头竣工决算多计绿化工程额60.2万元,少计土地成本5653.43万元。

2. 合同签订和履行不到位。渔人码头工程未及时与中标企业签订监理合同;光华苑安置房工程施工合同未签署订立日期;南通大学杏林学院一期绿化工程提前支付工程款69.5万元。  

3. 工程付款不规范和结算不及时。2017年1月,市保障房公司支付给市自来水厂光华苑安置房项目给水工程款59万元,未获取相应发票;截至2022年末,市保障房公司尚未对上述给水工程进行结算。

(二)工程结算审计成果利用情况专题审计

为提高施工单位工程结算结果的正确性,大部分建设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结算审计核减率超额需进行罚款。通过对建设单位有关工程结算审计成果利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 施工单位提供伪造的工程结算审核文书,逃避工程结算罚款。2022年1月江苏恒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寅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1月浙江联信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向滨海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相关工程款时提供伪造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和《工程结算审定单》,逃避工程结算罚款共计102.38万元。

2. 未按合同约定扣除罚款。37家建设单位的92项工程结算审计核减率超过5%,但在支付最后一笔工程款时未按合同约定扣除罚款共计852.14万元。

六、关于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继续整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2022年11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指出了需要继续整改的7项问题。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集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部署整改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市审计局扎实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切实落实整改;问题所涉区镇、部门、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科室、责任人,有效落实整改。截至2023年6月末,7项问题中4项已基本完成整改,3项问题已得到大部分整改,少部分受制于外部条件或成因复杂正在持续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个别项目债券资金闲置问题。2019年3月发行的5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中尚有18907.17万元闲置未使用。

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市城建指挥部已使用专项债券资金支付三美街和相关企业拆迁补偿款等计16255.39万元,结存2651.78万元。该结存资金为2家已签约拆迁企业的补偿款,因尚未完成搬迁故未支付。

(二)关于少部分非税收入未应收尽收问题。17家单位欠缴9.37万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1家单位欠缴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27.46万元。

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或落实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11月以来,市税务局多次与欠缴单位沟通,并发出书面催缴通知。截至2023年6月末,11家单位已征收入库7.81万元,其余6家单位,2家已停业或转让,1家经核查不属于征收范围,3家为华山路夜排档,对垃圾处理合同存有争议,暂未缴纳;二是市水务局堤闸管理处对江苏宏强船舶有限公司欠缴27.46万元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于2023年3月25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欠缴单位经法院裁定破产,欠缴的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已被认定为普通债权。

(三)关于部分乡镇往来账长期未清理问题。3个乡镇尚有14749.85万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其中:东海镇958.82万元,王鲍镇6709.3万元,寅阳镇7081.73万元。

该问题部分已整改,部分已采取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6月末,3个乡镇已清理往来款8499.84万元,其中:东海镇933.82万元、王鲍镇3101.74万元、寅阳镇4464.28万元;剩余6250.01万元尚未清理,其中:东海镇25万元、王鲍镇3607.56万元、寅阳镇2617.45万元,均发生在2008年乡镇合并之前,年代久远,成因复杂,当时的经办人员已调任或退休,核实难度较大,清理需要较长过程,各镇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开展清理工作。

(四)关于部分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不到位问题。锦汇集团8.9万元个人往来未清收,下属腾飞物业公司重复退业主装修保证金2万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启东经济开发区与锦汇集团已查清长期挂账的8.9万元往来款,为预付原通江路便道工程中的沟阴加固、鱼塘补偿和赔青费用等,经2家单位研究,决定将该笔应收款予以核销。二是重复退业主装修保证金2万元,已查清原因并于2023年5月31日全部追回。

(五)关于部分被征地农民未纳入保障体系问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纳入保障体系的1058名被征地农民,570名尚在资格审核中,488名尚未产生安置名单。

该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少部分在持续整改中。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已有811名被征地农民纳入保障体系,核减1名。截至2023年6月末,尚有246名对象未纳入保障体系,涉及汇龙镇174名、吕四港镇19名、海复镇21名、合作镇32名。上述246名对象,正在办理审核等手续18名,因被征地村民组农户矛盾未能产生保障名单57名,汇龙镇征而未用地块涉及165名,吕四港镇拟申请核减6名。

(六)关于重复享受救助待遇资金未及时收回问题。需追缴20.52万元,其中:6名被征地农民在已获保障待遇情况下,又享受企业职工定期遗属抚恤金17.61万元;9名对象重复享受企业职工定期遗属抚恤金和城乡居保待遇2.91万元。

该问题部分已整改。截至2023年6月,11名对象重复享受的8.72万元待遇已追缴到位,其余4名对象共11.8万元,市人社部门均已采取追缴措施。

(七)关于土地收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南阳镇和启隆镇未按要求对收储的原永和砖瓦厂、原瑞孚铸造开展场地污染状况调查;由南阳镇接收的原永和砖瓦厂,涉及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账面评估价共计573万元,资产大部分已无,但无相关收入入账,且将该国有土地未经公开拍租直接出租给5家单位(个人)。

该问题部分已完成整改,部分已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南阳镇、启隆镇已完成两宗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土壤环境和地下水环境均满足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标准。二是南阳镇于2023年4月末完成了土地公开拍租工作;3月20日就启东市永和砖瓦厂未移交机器设备及附属设施一事,已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审计处理

对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反映的问题,市审计局在各单项审计报告中都作了详细披露,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审计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对违纪违规问题,已依纪依规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相关单位根据审计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有的单位已整改完毕,有的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审计局将跟踪督促检查,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对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继续整改审议意见所涉及的3项正在持续整改问题,市审计局将继续做好跟踪督促,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八、审计建议

(一)扎实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全面清理往来款项,继续盘活各类存量资金。二是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项目库制度,硬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财政预算约束机制。三是强化预算执行控制,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加快政府债券资金及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促进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绩效信息公开。

(二)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推动落实审计整改。一是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生育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提高管理质效。二是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及时盘活、用好闲置存量资产。三是建立健全专项债券使用管理办法,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四是科学配置学前教育资源,加快实施公办托育服务。五是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支出审核。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市审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启东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