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东市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启东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9-28 14:25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1年第6号


2020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方针和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支实现平衡。从审计情况看,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保障和风险防控能力得到增强。

——着力推进重大政策落实。认真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 6.78亿元、降费8.48亿元。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国企改革及化债专项64.73亿元、农村危房改造0.25亿元、对口扶贫协作0.42亿元,聚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安排5.82亿元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实施应对疫情“1+N”相关政策,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发展,扩大有效需求,促进居民消费。力促6.29亿元中央直达资金惠企利民,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受新冠疫情冲击,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大背景下,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01亿元,较上年增长1.92%;上级补助共计27.85亿元,较上年增长1.89%。

——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开源节流挖潜并举,压减市本级一般性支出,人均公用经费下降15%,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加大民生资金投入,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养老金、医保补助等标准,教育支出较上年增长16.35%。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投入机制,安排4.79亿元实施保障房建设,安排2.76亿元开展吕四港口设施建设。促进科技平台升级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安排0.59亿元助推企业科技创新发展。

——着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要求,实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加快推进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等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出台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国企改革,努力优化国资布局,加强国资监管。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亿元,支出109.39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0.9亿元,支出128.5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00万元,支出28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13亿元,支出47.96 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市财税等部门切实履行职能,积极组织收入,强化预算支出约束,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预算的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以拨作支。2020年,市财政采取以拨作支方式,将部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从总预算拨至农业综合开发专户,实际未支出,不符合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

(二)少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编入年初预算。如省财政2018年下达的吕四生猪屠宰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未编入屠宰企业新建扩建项目预算;2018年和2019 年下达的旅游厕所建设专项资金未编入旅游发展专项扶持项目预算。

(三)少数地块欠缴的土地出让金仍未缴纳。

(四)部分非保留类财政专户尚未按规定取消,结余资金未统筹使用。2020年末,市财政局行财口、综合口等非保留类财政专户尚未取消,专户中涉及的农林水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12项资金已逾3年未发生支出。

(五)个别项目债券资金闲置。2019年3月发行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用途为市区两个建设用地地块的收储,相关部门2020年8月开展摸底调查,2021年3月开始拆迁,目前尚有部分资金结存在市城建指挥部,未有效使用。

(六)预算绩效管理尚需进一步加强。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各单位申报的52项政府性工程投资,均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其中16项工程预算资金尚未使用。重要绩效目标未能与预算草案同步报送市人大,做到与预算申报、审核、批复、公开“四个同步”。部分项目绩效自评价工作流于形式,不够客观。尚未制定具体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尚未有效应用。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全覆盖的要求,对市级177家一、二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电子数据进行总体分析,对41家单位上报的自查结果进行核查,重点审计非税收入、部门项目预算执行等情况;对6名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但也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有6家单位83.12 万元收入挂往来,未及时上缴国库。

(二)少数项目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三)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2020年有104家单位411个项目预算执行率最高只有50%,平均24.49%,其中预算总额8799.36万元的134个项目未发生支出。

(四)少数项目预算重复编制。如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设计经费两项目预算,已包含在规划编制专项预算中,又分别单独编制预算。

(五)少数单位收支核算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不规范。审计发现少数单位存在在往来款中列支费用,提前支付工程款,未建立车辆管理台账、未能严格执行公车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部分运行费用未在规定科目核算,公务接待活动无来函或来电记录、无接待清单、接待申请审批手续滞后、部分接待费用累计结报等不规范问题。

(六)少数单位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资产管理不到位。

针对存在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根据审计要求积极落实整改。

三、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20年,对整合前的两大市属国有企业原城投公司和原国投公司进行了审计。城投公司积极探索多元化发展,努力实施市场化转型,各大板块已展开实体化运作,社会效益和企业经济效益显现。国投公司充分发挥国有投资公司投融资职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积极探索对外基金投资。审计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一)部分租赁收入未及时收取。

(二)少数贷款银行通过中间业务费形式收取融资成本费。抽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城投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放贷银行要求,通过支付现金管理费、顾问费等中间业务费形式,向贷款银行支付融资费用,不符合国家银监会的有关规定。

(三)部分资产和资金闲置。

(四)工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国投公司2015年前完工的南通大学等10项工程,截至2020年末尚未进行竣工决算。城投公司2018年前完工的通吕线、南海线等13项工程,也未办理竣工决算。

四、重大政策落实和专项资金(基金)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根据市政府领导交办,对租地绿化造林专项资金使用和林地管护进行了审计调查。

(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016年,我市成为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2019年又被确定为国家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围绕“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总体思路,率先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建设紧密型医联体,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 少数医疗项目价格政策执行不够到位。

2. 少数药品和耗材未按规定全部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

3. 医保价格结算动态调整机制不够完善。我市率先开展了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试点,但因医保结算系统调整权限不够等原因,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调高后,调高部分的医疗费用,患者未能按规定得到报销。

4. 按病种付费种类数量偏少。

(二)社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

聚焦政策执行、基金管理、运行风险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社保基金审计,延伸调查了4家企业、3家定点医疗机构、10家定点零售药店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保基金政策要求,积极推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建设,参保覆盖率不断上升,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管理日趋规范。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重复参加保险。

2.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过度医疗现象。

3.部分企业长期欠缴医疗保险费。

(三)租地绿化造林专项资金使用和林地管护情况审计调查截至 2020年末,全市租地造林绿化存量面积12.75万亩,2018年至2020年市财政共下拨给各镇租地绿化造林专项资金36517.72万元。通过对全市租地造林图像数据的比对分析,以及对合作镇等4个镇的22个村、116 个地块、715.06 亩林地的实地察看,发现以下存在问题:

1. 林地管护情况一般。抽查发现,一些林地杂草丛生、芦苇茂密,无法清点树木棵数。少数林地已被农户种植了农作物,基本没有林木存在,林地的管护缺失。

2. 部分林地被占用或遭毁损。建筑物、道路、小型水利工程等占用林地,未向市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办理林地占用手续。

3. 企业合作造林树木数量不足。由政府支付土地租金的企业合作造林地块,属于政府资产的定植树均未按要求作标记,且数量不足。

五、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市审计局持续推进投资审计工作转型,主动上门与市属国有企业和政府投资项目重点建设单位进行沟通衔接,积极推动建设单位切实履行起工程审计主体责任。同时,继续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关注投资绩效,通过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促进加强政府投资管理,全年共实施完成安置房、学校、农村环境整治等政府投资审计额47.38亿元,核减投额3.23亿元,为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从审计情况看,政府工程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不断加强项目管理,工程监管水平得到提高。但审计也发现少数项目用地未批先建、建设程序不规范,未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等手续,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缴纳履约保证金、多分摊财务成本等问题,审计已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相关规范要求实施建设,进行问题整改,促进提高政府投资绩效。

六、审计处理情况及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在各单项审计报告中都作了详细披露,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明确的审计处理意见和整改要求。审计机关将加大整改检查力度,着力推动审计整改到位。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现提出以下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积极财政政策落地见效

切实抓好“六保”等政策承接,完善直达机制,及时分配新增财政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程,按要求拨付资金。加快推进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策见效。

(二)进一步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完善预算编制,及时将上级转移支付编入年初预算,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落实支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定期通报和考核机制,促进预算执行率提高。加大收入清收力度,全面清理财政专户、往来款项和未达账项。强化绩效意识,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加强绩效管理成果应用。完善区镇财政管理体制,建立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市镇财政关系。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加大对绿化造林等大额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完善绿化造林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林长制,切实落实林业管理分级负责制。加大租地造林现状核查力度,对不符合管护要求、林木不达标的林地作清退处理,提高财政资金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做好林地、林木产权登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绿化资产处理处置管理办法,提高租地造林工程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启东市审计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