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市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2.制定全市审计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
3.向市人民政府、南通市审计局报告以及向市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等方面的建议;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直接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①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②市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③各乡镇政府及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④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⑤市属公有及公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接受财政补贴较多的市属企业以及市政府授权的其他企业;公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启东境外企业。
⑥市政府投资和以市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⑦外国政府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对我市提供的援助、贷款项目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
⑧市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市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⑨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
⑩全市乡镇局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管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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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事项。
5.向市人民政府提交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6.指导、监督和管理内部审计工作和乡镇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处理和纠正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组织和开展计算机审计工作,参与审计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法定审计项目2个:2015年度启东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和2015年度启东市地方税收、基金收入情况审计;
2.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项目2个:启东市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和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基金审计;
3.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委托的22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38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4.工程竣工决算审计项目7个;
5.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38个;
6. 政府临时交办的其他项目。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市审计局共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经济责任审计与审计管理科(法制科)、财贸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一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二科和监察室。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
根据《关于编制2016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启财预[2015]4号)的要求,按照“厉行节约、强化约束、统筹财力、确保重点、依法理财、公开透明”的编制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勤俭办事,从严从紧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各表说明如下:
(一)启东市审计局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苏财预〔2016〕8号)填列。
1.收入预算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债务资金、其他收入。
2.支出预算
(1)功能分类: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2)经济分类(支出用途):按照支出用途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留机动填列。
①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②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市县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
③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二)启东市审计局收入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
(三)启东市审计局支出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
(四)启东市审计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
(五)启东市审计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六)启东市审计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七)启东市审计局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八)启东市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启东市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十)启东市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基本支出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十一)启东市审计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培训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十二)启东市审计局政府采购预算表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安排情况。
三、2016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6年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46.05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6.0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审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其中:基本支出544.21万元,是用于保障审计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84万元是指人员编制在市纪委的派驻审计局纪检组长的日常办公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