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方式和工作流程
来源: 启东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11-03 10:14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团工作方式可以通过调查研究、参加座谈会、论证会、工作例会等方式进行。市政府可以使用书面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顾问团及其成员咨询有关情况。顾问团成员也可以运用上述方式为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二、法律顾问团及成员办理涉法服务事项工作流程

各部门、各镇乡将需要提交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咨询的法律服务事项书面报顾问团秘书处(市政府法制办),或者秘书处根据市领导指示,确立顾问团法律服务的事项;

对确定的由法律顾问团顾问的涉法事项由秘书处进行登记备案后,以电话、传真、E-mail、登门拜访等形式交法律顾问团团长或副团长确定承办人员、顾问方式及期限等内容;

法律顾问团及成员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相应的法律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

由秘书处将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书送提出法律服务要求的市领导或者部门、镇乡参考,并将法律顾问意见书及采纳意见情况汇总后备案。